根据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农牧便函(2019)860号《感染非洲猪瘟养殖场恢复生产技术指南》,参考大北农集团《规模化猪场复养技术要点》,结合洞口县生猪生产实际,笔者制订洞口县规模化猪场复养技术要点,供同行参考。
1 复养猪场风险评估
(1)周边疫情情况。养殖场周边疫情越重,病毒传入风险越高。所在乡镇或养殖场周边至少6km范围无疫情。
(2)周边经济社会环境。养殖场周边养殖场户多、距离近、隔离条件差,屠宰场、无害化处理场、生猪交易市场分布不合理,防疫条件、意识差,贩运人员多,车辆清洗消毒不彻底,都会增加病毒传入风险。
评估为传入风险低,才能复养。若评估传入风险高,配合乡镇的防疫检疫工作,做好本场消毒和生物安全升级工作,创造复养条件。
2 猪场和车辆清洗消毒
2.1 消毒原则
应按照从里到外,即由猪舍内到猪舍外、生活区再到场区外的顺序,渐次消毒,防止交叉、反复污染。
2.2 生产区的清扫和消毒
对生产区(生猪饲养栋舍、死猪暂存间、饲料生产及存放间、出猪间/台、场区道路等)全面清扫和消毒。尽量拆开栋舍内能拆卸的设备,如隔离栏、产床、地板、吊顶的棚顶、风机、空气循环系统、灯罩等,将拆卸的设备移出栋舍外消毒。拆除并销毁所有木质结构,销毁可能污染的工作衣物、工具、纸张、药品等物资。
(1)冲洗。用清水高压冲洗生猪饲养栋舍、死猪暂存间、饲料生产及存放间、出猪间/台、场区道路等生产区域,确保冲洗无死角。拐角、缝隙等边角部分可用刷子刷洗。严重污染的栋舍可用去污剂浸泡后,再用高压清水冲洗。冲洗后,生产区内设施设备、工具上应当无可见污物残留,挡板上无粪渣和其他污染物,产床上无粪便、料块,漏粪地板缝隙无散料和粪渣,料槽死角无剩料残渣,粪沟内无粪便,料管及百叶无灰尘。
(2)污物处理。清除生产区内粪便、垫料、饲料及残渣等杂物,清空粪沟,粪尿池和沼气罐经发酵后清空。将清扫出来的垃圾、粪便等污物,以及可能被污染的饲料和垫料,选择适当位置(尽可能移出场区)进行隔离堆积发酵、深埋或焚烧处理。
(3)表面消毒。用2%NaOH全面喷洒生猪饲养栋舍、死猪暂存间、饲料生产及存放间、出猪间/台、场区道路等生产场所,至表面湿润,至少作用30min。
(4)生产区的消毒。方案一:喷洒消毒剂。选用2%NaOH充分喷洒生猪饲养栋舍、死猪暂存间、饲料生产及存放间、出猪间/台、场区道路等,保持充分湿润6~12h后,用清水高压冲洗至表面干净,彻底干燥。必要时,可冲洗干净NaOH后晾至表面无明显水滴,再喷洒附表推荐的其他消毒剂(如戊二醛),保持充分湿润30min,冲洗并彻底干燥。有条件可在彻底干燥后对地面、墙面、金属栏杆等耐高温场所,进行火焰消毒。若养殖场墙面、棚顶等凹凸不平,可选用泡沫消毒剂。
方案二:石灰乳涂刷消毒。20%石灰乳与2%NaOH溶液制成碱石灰混悬液,对生猪饲养栋舍、死猪暂存间、饲料生产及存放间、出猪间/台、场区道路、栏杆、墙面以及养殖场外100~500m内的道路、粪尿沟和粪尿池进行粉刷。粉刷应做到墙角、缝隙不留死角。每间隔2d进行1次粉刷,至少粉刷3次。
方案三:熏蒸。对于相对密闭栋舍,可使用消毒剂密闭熏蒸,熏蒸后通风,熏蒸时注意做好人员防护。例如,空间较小时,可使用高锰酸钾与福尔马林混合,或使用其他烟熏消毒剂熏蒸栋舍,密闭24~48h;空间较大时,可使用臭氧等熏蒸栋舍,密闭12h。
2.3 空栏舍管理
栋舍门口和生产区大门贴封条,严禁外来人员、车辆进入。空栏期为4~6个月。
2.4 饮水设备的消毒
卸下所有饮水嘴、饮水器、接头等,洗刷干净后煮沸15min,之后放入含氯类消毒剂浸泡。水线管内部用洗洁精浸泡清洗,水池、水箱中添加含氯类消毒剂浸泡2h。重新装好饮水嘴,用含氯类消毒剂浸泡管道2h后,再注入清水冲洗。
2.5 生活区的消毒
对生活区(办公室、食堂、宿舍、更衣室、淋浴间等)进行清扫,将剩余所有衣服、鞋、杂物进行消毒或无害化处理。
2.6 车辆的消毒
应注意污道、净道分开。运输车辆由污道驶入,经清洗消毒后,应从净道离开。
(1)清扫和拆卸。车辆由污道驶入后,清扫残留污物、碎屑,移除所有可拆卸设备(隔板、挡板等);取出驾驶室内地垫等所有物品;清扫残留污物、碎屑。
(2)浸润。将车辆底部、轮胎、车身、拆卸物品等进行全方位、无死角立体冲洗;使用泡沫清洗剂(去污剂)喷洒全车和相关物品,浸润15~20min。
(3)高压冲洗。使用冷水(夏季)或60~70℃热水(冬季),按照从顶部到底部、从内部到外部的顺序,冲洗至无可见的污物和污渍。包括隔板、过道、挡猪板、扫帚、铁铲及箱子,最后冲洗驾驶室地垫等物品。
(4)车体消毒。沥干车内存水,使用新配置的消毒液喷洒车辆内外表面,底盘,保持30min;驾驶室地垫、其他工具浸泡在消毒液中,保持30min。必要时,可重复一次。
(5)驾驶室消毒。使用消毒液浸泡的抹布擦拭方向盘、仪表盘、油门和刹车踏板、把手、车窗、玻璃和门内侧等,地板使用消毒剂喷洒。
(6)烘干。洗消后车辆驶上30°斜坡,沥干水分(无滴水),进入烘干房,待车体温度达到60℃保持30min,或70℃保持20min。烘干过程中,循环气流。
(7)车辆管理。到达养殖场大门前,门卫人员再次消毒,同时司机出示消毒证明方可进入生活区。
2.7 杂草垃圾的消毒及处理
清除场外2.5~5m范围内和场内的杂草及垃圾,并无害化处理。对场外50m范围内和场内树木、草丛等,根据蚊蝇情况一般每3~7d喷洒一次除虫剂。
2.8引进生猪前消毒
引进生猪(哨兵猪)前7d,对生产区再次消毒,参照2.2(4)款。
2.9 生猪生产不同场所的消毒药选择(表1)
表1 生猪生产不同场所的消毒药选择
生产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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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的消毒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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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线道路、疫区及疫点道路、出猪台、赶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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氢氧化钠、生石灰、戊二醛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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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及运输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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酚类、戊二醛类、季铵盐类、
复方含碘类(碘、磷酸、硫酸复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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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门口及更衣室消毒池、脚踏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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氢氧化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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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舍建筑物、围栏、木质结构、水泥表面、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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氢氧化钠、生石灰、酚类、戊二醛类、二氧化氯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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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加工设备及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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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铵盐类、复方含碘类(碘、磷酸、硫酸复合物)、
过硫酸氢钾类、二氯异氰尿酸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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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及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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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硫酸氢钾类、二氧化氯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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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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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白粉、次氯酸钠等含氯消毒剂、柠檬酸、
二氧化氯类、过硫酸氢钾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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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皮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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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碘类、柠檬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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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帽、鞋等可能被污染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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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硫酸氢钾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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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饲养人员的宿舍、公共食堂等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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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硫酸氢钾类、二氧化氯类、含氯类消毒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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粪便、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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氢氧化钠、盐酸、柠檬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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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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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醛熏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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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提高猪场生物安全级别和设施设备的升级改造3.1优化养殖场整体布局
总体上,生产区与生活区分开,净道与污道分开,养殖场周边设置隔离区;空怀妊娠母猪舍、哺乳猪舍、保育猪舍、生长育肥猪舍、公猪舍各生产单元相对隔离,独立管理;硬化养殖场和栋舍地面;按照夏季主导风向,生活管理区应置于生产区和饲料加工区的上风口,兽医室、隔离舍和无害化处理场所处于下风口和场区最低处,各功能单位之间相对独立,避免人员、物品交叉。
3.2 栋舍内部
所有的栋舍应能够做到封闭化管理,设备洞口或者进气口覆盖防蚊网,安装纱窗;修补栋舍内破损的地面、墙面、门、地沟、漏缝板等设施,修补所有建筑表面的孔洞、缝隙;更换水帘纸、破损的卷帘布、进气口、百叶等设备。风机宜选用耐腐蚀易消毒的玻璃钢风机。
3.3 栋舍外部
防止外来动物进入,养殖场四周设围墙,围墙外深挖防疫沟,设置防猫、狗、鸟、鼠、野猪等装置,只留大门口、出猪台、粪尿池等与外界连通;杜绝蚊蝇,场区内不栽种果蔬,不保留鱼塘等水体,粪尿池用蚊帐、黑膜等覆盖或密封。
3.4 完善门口消毒设施
养殖场大门口设置值班室、更衣消毒室和全车洗消的设施设备;进出生产区只留唯一专用通道,包括更衣间、淋浴间和消毒间,更衣和淋浴间布局须做好物理隔断,区分净区、污区。
3.5设置物品存放、消毒间
在养殖场门口设置物品消毒间。消毒间分净区、污区,可用多层镂空架子放置物品。
3.6完善出猪设施
分别建立淘汰母猪、育肥猪的出猪系统,包括出猪间(台)、赶猪通道、赶猪人员和车辆等。淘汰母猪和育肥猪的出猪系统应相互独立、不交叉。
3.7 完善饲料存放设施
袋装料房应相对密闭,具备防鼠、消毒功能。例如,房屋围墙安装防鼠铁皮,窗户安装纱窗,门口配备水鞋、防护服、洗手和脚踏消毒盆等。
3.8 安装监控设备
养殖场应安装监控设备,覆盖栋舍及养殖场周边等场所,实现无死角、全覆盖,监控视频至少储存1个月。
3.9 有条件的,可提高养殖场自动化水平
如邵阳天然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种猪场改建工程设计:(1)自动化投料系统:3个料仓,输料管道3200m,料斗300个,电脑控制台1台,感应器300个,饲料专用运输车(含有输料管道)1部。(2)污水处理系统:污水管道2000m,漏地地板(1.2m*1m)3000块。(3)母猪生产栏系统:怀孕母猪定位镀锌不锈钢架栏650个,分娩(哺乳)母猪镀锌不锈钢架栏(含产房保育箱)350套。(4)控温系统:产房空调20部,电风扇300部,地暧光纤线1500m,水帘风机30套。(5)猪场监控系统:电子眼40个,电脑监控器2部。(6)栏舍改造2000㎡。(7)疫病检测室系统:检测室20㎡,检测仪器(主要检测非洲猪瘟)2部。
4 生产管理制度的完善
4.1严格人员管理
养殖场实行封闭式管理,禁止外来人员(特别是生猪贩运人员或承运人员、保险理赔人员、兽医、技术顾问、兽药饲料销售人员等)进入养殖场。若必须进场,经同意后按程序严格消毒后进入。人员进入养殖场和生产区应走专用通道,严格淋浴、更换衣服鞋、消毒;进入栋舍前应洗手消毒、换栋舍内专用水鞋、脚踏消毒,从栋舍出来时应冲净鞋上粪便,脚踏消毒池后,更换栋舍外专用水鞋。内外专用水鞋不交叉。
4.2 严格进场物品管理
场外物资、物品按照附表推荐的消毒剂经严格消毒后,方可转移至场内。物品尽量选择浸泡消毒,不可浸泡的物品可选用喷淋、熏蒸、擦拭等方式消毒;严格禁止外来的猪肉及其制品进场;禁止使用餐厨废弃物(泔水)喂猪全面禁止使用自家或外购餐厨废弃物(泔水)饲喂生猪。
4.3 严格车辆管理
育肥猪运猪车、淘汰母猪运猪车、饲料运送车、病死猪/猪粪运输车等车辆专车专用,原则上不得交叉使用,本场配备的场内、场外活动车辆不混用。交叉使用的,执行上一任务后,需进行全面清洗消毒方可执行下一任务;加强车辆司机管理,尤其是运猪车、病死动物运输车,应配备专门司机。原则上,司机禁止下车操作。
4.4 严格养殖生产管理
猪群实行批次化生产管理,按计划全进全出,并确保栋舍有足够时间彻底清洗、空栏、消毒、干燥;生产区净道供猪群周转、场内运送饲料等洁净物品出入,污道供粪污、废弃物、病死猪等非洁净物品运送;一旦发现临床疑似病例,禁止治疗和解剖病死猪,应立即采样进行非洲猪瘟检测;养殖场内禁止饲养其它畜禽。
4.5 严格售猪管理
禁止生猪贩运人员、承运人员等外来人员,以及外来车辆进入养殖场。售猪前30min以及售猪后,应立即对出猪间(台)、停车处、装猪通道和装猪区域进行全面清洗消毒。禁止将已转运出场或已进入出猪间(台)的生猪运回养殖场。
4.6 严格病死动物管理
病死动物包裹后由专人专车、专用道路运送,其他人、车不得参与,沿途不撒漏。必要时,将病死动物运送至无害化处理设施后,应对无害化处理设施周围、人员、车辆、沿途道路等清洗消毒。运送人员应穿着防护服。车辆返回前,车辆和沿途道路应予清洗消毒。外来车辆拉走病死动物后,应对该区域严格清洗消毒。消毒可喷洒2%NaOH。
4.7 严格饲料管理
向本场运送饲料的车辆,必须事先进行清洗消毒。袋装饲料到场后,卸货人员工作前后均应淋浴、更换衣服鞋、严格消毒。袋装饲料入库前应拆至最小包装,进行臭氧等熏蒸消毒。
饲料高温处理是预防非洲猪瘟有效手段,选择工厂化生产高温后的膨化颗粒饲料,复养场不得将玉米、豆饼等原料自行粉料加工。
5 试养和哨兵猪管理
综合评估合格后,方可引进哨兵猪试养。哨兵猪引进场前经临床观察无异常、采样监测阴性,方可引进。育肥场哨兵猪数量和监测:每个栏位放置1~2头哨兵猪,饲养21d,临床观察无异常、采样检测阴性的,可准备恢复生产。种猪场哨兵猪数量和监测:可放置本场满负荷生产的10%~20%哨兵猪数量,饲养42d,临床观察无异常、采样检测阴性的,可准备恢复生产。
6 恢复生产
6.1引种猪群选择
引种应按照就近原则,尽量选择本市县引种、不跨省引种,禁止从正在发生非洲猪瘟疫情的地区(所在市县)引种。(1)确定来源猪场。至少提前3个月做好恢复生产引种计划。来源猪场应尽可能单一,信誉、资质和管理良好,系统开展重大动物疫病检测,近期未发生重大疫情。(2)引种前检测。来源猪场能够提供近7d内的非洲猪瘟检测证明,并能够按生猪调运相关规定申报检疫。
6.2 运输管理
(1)车辆要求。采用备案的专业运输车,装猪前进行过清洗消毒(有消毒证明)。运输路线较长的,应配备供水供料设施,并配足饲料饮水。(2)路线要求。合理规划引种运输路线,严格执行有关调运监管要求,禁止途径非洲猪瘟疫区所在市县,尽可能避开靠近养殖场、屠宰场、无害化处理厂、生猪交易市场的公路。(3)过程管理。运输途中尽量不停车、不进服务区,避免接触其他动物。司机不能携带和食用猪源性产品。派专业兽医押运,对运输途中出现的应激死亡猪只,应就近无害化处理。
6.3 进猪后隔离监测
引进生猪进场后,应先在隔离舍或后备猪舍饲养21d。在此期间,该猪群应由专人全封闭饲养、管理,不得与其他猪混群。确认无疫情后再转入生产栋舍。
6.4 后期管理
严格执行第4部分关于生产管理等方面的要求,并不断完善生物安全管理设施和措施。
(本文作者:肖和良,单位:湖南省洞口县畜牧水产局;本文刊发于《今日养猪业》杂志2020年2期,有需要请联系编辑部,电话:010-51503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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