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怀远县切实加强秋季动物防疫工作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2/9/24 9:19:16 关注:350 评论: 我要投稿
|
|
我县秋防工作九月份开始,时间紧、任务重,各站要统筹安排时间,加快免疫进度,落实防疫措施,增强秋防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抓好秋防各项工作,确保免疫效果,秋防期间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明确免疫重点,保证免疫密度。猪、牛、羊、禽免疫证明发放率和免疫畜禽建档率均达到100%,猪、牛、羊养殖标识佩带率达到100%;畜禽疫病普查面在90%以上;农村畜禽圈舍消毒面达到100%;畜禽驱虫面达到100%。秋防期间,各站要严格按照“乡不漏村、村不漏社、社不漏户、户不漏畜(禽)、畜(禽)不漏针”的原则,重点做好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鸡新城疫等的基础免疫工作,不留空白。 (二)严格技术操作,确保免疫效果。一是严格按照免疫操作程序,务必做到“部位准、消毒严、剂量足、一畜一针”,降低免疫反应,提高免疫有效率。二是开展技术培训。集中免疫前,要对防疫员开展集中培训,讲解疫苗的保管贮藏使用、程序免疫、免疫档案规范建立、免疫证明填写发放和牲畜二维码耳标佩戴等知识,提高防疫员技术水平。三是要严格控制“四不打”比例(凡是病猪、怀孕1月内或临产1月的母猪、出生20天以内的仔猪、新购7天之内的补栏猪暂不免疫),但是要做好档案记录,并及时进行补免,确保应免尽免。 (三)抓好标识佩戴,健全免疫档案。凡免疫过的畜禽必须建立免疫档案,发放免疫证明,佩带免疫耳标。特别是要督促规模养殖场(户)建立畜禽免疫、消毒、监测等方面的详细记录,确保实行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管理 (四)加强防疫检疫监管,保证畜产品安全。一要加大《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广大养殖(场)户积极主动免疫;同时加强引种管理,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到外地引种,如确需到外地引种的,必须按照审批程序,报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备案审核、市级审批后方能实施。二要规范产地、屠宰检疫程序,加大对动物及动物产品在加工、仓储、运输、销售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在“双节”前后要集中行动,尤其要加大对销售、制售病死肉、病害肉及其产品地下窝点的打击力度,有效促进畜产品市场规范化,保证畜产品安全。 (五)明确专人负责,及时信息报送。各乡镇站除每月按时上报动物疫情报表外,还要报送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免疫进展情况周报表。各站要明确专人负责免疫相关信息收集、统计和报送工作。
|
|
文章编辑:现代畜牧网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大 中 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