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饲料桑产业,助力内循环增长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1/9/10 17:35:24 关注:211 评论: 我要投稿
|
|
(记者张文燕报道)为深入践行生态文明建设思想,落实国务院相关批示要求和国办《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及工信部、农业农村部等六部门《蚕桑丝绸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第二届桑蚕经济论坛于9月9日以视频方式举行。主会场设在北京中国农业科学院国家农业图书馆报告厅,并在各主办单位及会(成)员单位设立分会场。
本届论坛主题为“今天的饲料、明天的食品”,把饲料桑产业放在双循环的大格局中进行研讨,赋予其促进内循环增长的意义。论坛由中国丝绸桑蚕品牌集群会同中国农业科学院饲料研究所、中国农业科学院(江苏科技大学)蚕业研究所、中国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协会、中国畜牧业协会、中国饲料工业协会、人民网强国论坛、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等单位共同举办。
畜牧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业,肉蛋奶的有效供给直接关系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今年5月至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就依法推动畜牧业高质量发展进行检查,指出我国畜牧产业发展面临着饲料供给不足等突出问题,影响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论坛嘉宾在演讲中指出,开发利用饲料桑资源,着力调整优化饲料配方结构,促进玉米、豆粕减量替代,是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的具体实践,对保证我国国家安全、粮食安全、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具有战略意义。
记者在论坛上了解到,近年来,我国饲料桑产业科技开发及综合利用创新成果显著,发现和开发了桑树的多种用途和价值,饲料桑产业链基本形成。各地的饲料桑产业实践探索表明,这条完整的生态产业链实现了“水土保持-生态修复-饲草种植-水肥协作-饲料加工-高效养殖-精深加工”的循环协调发展,系统地解决了粮食种植、饲料生产、畜牧发展和生态保护中的草畜失衡、“人畜争粮争地”等突出问题。同时,还可以有效推进防沙治沙,筑牢生态安全屏障,走出一条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绿色发展道路。
工业和信息化部总经济师许科敏在发言中指出,助力乡村振兴,要促进蚕桑丝绸一二三产业融通发展。要加快推动蚕桑等资源在食品、饲料、化妆品、药品等领域的研发和应用,丰富产品种类,提升盈利能力。加强丝绸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开发,推动生丝、面料、服装等丝绸精品体系建设。农业农村部副部长马有祥表示,要加大政策支持,持续推进实施粮改饲和振兴奶业苜蓿发展行动,统筹用好牛羊增量提质、农机购置补贴等政策,引导各地因地制宜发展生产上可持续、市场上有竞争力的饲草品种,增加优质饲草种植面积和生产能力。
原农业部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原农业部纪检组组长、中国丝绸桑蚕品牌集群主席朱保成在演讲时指出,发展桑蚕产业应首先厘清四个关系,既粮食安全与国家安全的关系;粮食安全与食物安全的关系;粮食安全与饲料安全的关系;粮食安全与生态安全的关系。在厘清四个关系的前提下,桑蚕产业同仁应着力通过发展蛋白桑替代饲料粮来确保粮安天下,树立大粮食观和大食物观,拓展植物蛋白质饲用原料来源,培育饲料桑生态产业链。
与会嘉宾认为,可以把饲料桑产业纳入乡村振兴项目,推广“公司+农户”“公司+合作社”“公司+基地”“桑光互补”等多种模式,打造桑产业创新驱动发展的示范区,巩固拓展扶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支持农村构建可持续发展能力。
据统计,第二届桑蚕经济论坛成果丰硕,推进产业发展战略合作、政府和企业合作、金融合作、企业间合作项目14项。计划在荒漠化土地、采煤塌陷区、尾矿等非农业用地上种植饲料桑超百万亩,签约金额超百亿元,线上线下超百万人参会,桑蚕系列产品参展百余类,并发布了桑蚕产业服务云平台域名。
|
|
文章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大 中 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