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发猪跛行的四种疾病及诊治方案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1/11/2 16:05:58 关注:472 评论: 我要投稿
|
|
猪四肢任何部位发生疾病,在临床上都可表现为跛行。跛行虽不是一种快速致死性疾病,但会影响后备猪的生长发育,严重影响猪的生产价值,尤其是种公、母猪。本文介绍了导致生猪跛行的四类疾病,包括关节炎、猪丹毒、蹄部疾病和营养性肌病,供参考。
1 关节炎
关节炎由猪滑液支原体和丹毒杆菌引起,也可由猪的混群和移动、饲养密度过大、温度过低、防风不良、改变管理和饲喂措施引发跛行。
1.1 临床症状
猪滑液支原体可通过母猪和老龄猪的呼吸道感染。4~8周龄的猪由于初乳免疫较少感染,其他猪较易感染。一般发病率低于死亡率,但发病率高达50%,致死率较低。生长育肥猪发生急性跛行可持续10d。关节炎可因外伤、应激反应而恶化,大多关节有疼痛反应,并变软、肿大。剖检可见关节损伤,尤其是后肢膝关节,并有大量纤维蛋白的清亮黄色滑液,黄色滑膜有不同的绒毛状肥大。关节面和关节周围组织通常不受影响。剖检可分离出猪滑液支原体,为骨软骨病的一部分,是条件致病而不是原发病。
1.2 诊断
根据发病年龄和临床症状可诊断。临床症状包括一肢或多肢的跛行,关节周围伴发关节肿胀。典型病例不发热,没有肺炎、胸膜炎、腹膜炎症状。如果根据病原菌分离诊断,应取临床症状已发生3~4d且未经治疗猪的滑膜和滑液样品。另外,猪滑液支原体也可从正常关节中分离培养。
1.3 治疗
急性病例对青霉素不敏感,可与丹毒相区分。泰乐菌素和林可霉素治疗效果较好,也可选用泰妙菌素、四环素、恩氟沙星。英国的调查显示,在一个垫稻草的肥猪群,44%的猪发生局部或全身性关节炎,采用林可霉素治疗后效果显著。但抗生素对缩短病程无效。应用皮质类固醇类,可降低炎症应答和缓解不适。任何降低应激反应(如混群和成群的运动)的措施可防止发生本病。SPF猪群由于没有病原不能发病。
2 猪丹毒
猪丹毒杆菌是猪丹毒的病原,通过健康猪和环境传播,可在环境中短期内存活。
2.1 临床症状
猪丹毒分为最急性、急性和慢性。最急性的病猪没有任何临床症状即可死亡。急性猪中度发热、嗜睡、因关节痛疼不愿活动、厌食、四肢发绀。慢性病例的外周血管有血管炎。2~3d 后,典型的皮肤“菱形”病灶(局部荨麻疹)发展为全身性。
一些发病地区,只见跛行而无皮肤病灶。慢性病例中膝关节、踝关节肿大,触诊坚硬。皮肤坏死最终导致皮肤大面积腐烂。
慢性病例中若椎间关节感染,可继发变形性脊椎病。发生进行性关节炎和关节融合,腰椎骨疼痛可降低公猪性欲。慢性病例的四肢发绀可能与心脏瓣膜失效有关。
2.2 诊断
急性病例可根据“菱形”皮肤病灶初步诊断。如果疾病未被及时发现和治疗,则三种形式可在同一群中发现。如果剖检慢性丹毒跛行病猪时,早期可见淋巴结、肾、肌肉出血。在急性期有大量滑液蓄积,但慢性感染的关节有绒毛状、肥大性、增生性关节周纤维症。若形成关节翳,则关节面裂开。局部皮肤损伤可出现腐烂,甚至出现耳朵、尾巴脱落。也可发现瓣膜性心内膜炎。通过病原分离鉴定对确诊十分重要。
2.3 治疗
剖检未经治疗的猪,取关节液做细菌分离培养,通过药敏试验可指导治疗用药。有时可用青霉素进行快速的治疗性诊断。若猪红斑丹毒丝菌对青霉素敏感,则选择青霉素进行治疗是一种经济的选择。然而,如果病原菌敏感,泰乐菌素、林可霉素、四环素治疗丹毒也可获得成功。
注射弱毒或灭活苗,可有效控制丹毒的感染。疾病的暴发与未免疫有关,而不是与细菌毒力或疾病的性质改变有关。因此,任何调查都应确定母猪是否有疫苗接种史。即使母猪接种过疫苗,也有可能使生长- 育肥猪感染。在这种猪场,生长期的猪和母猪都应接种疫苗。若暴发疾病,注射灭活苗,并结合抗生素治疗为最好的治疗措施。
3 蹄部疾病
有时生长育肥猪蹄部过度生长,造成蹄部或蹄底的损伤或撕裂。地面的类型和条件是引起损伤的主要原因。宽槽地面能使蹄部陷入缝隙内,造成损伤。若地面太滑,则易失去平衡;若地面太粗糙,易造成蹄壁、冠状垫、蹄部皮肤的损伤,使病原入侵感染蹄部和相邻关节,发展为腐蹄病。生物素缺乏会导致蹄壁无力、鳞状角蛋白、容易开裂。鳞状皮肤伴随蹄部损伤使猪群的繁殖力下降。
给后备母猪补充生物素有利于繁殖。对所有哺乳母猪,生物素的饲料添加剂量为2.32mg/kg;用于增强母猪和初产母猪蹄部功能和生产性能时,生物素的饲料添加剂量为1.16mg/kg。
4 营养性肌病(白肌病)
在现代饲料供给充足的情况下,营养性肌病不应发生。虽然典型的硒和/或维生素E 缺乏可导致意外死亡,但有时也见猪侧卧,无法站立和行走。剖检变化包括肌肉苍白、心外膜出血(桑葚心)、肝脏苍白且表面粗糙(饮食性肝障碍)。预防性补充硒的浓度为0.3mg/kg的亚硒酸钠。如果为群发性,则注射硒/VE,指导补充营养性饲料。
|
|
文章来源:网易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大 中 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