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羊一胎多产羔羊的喂养法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0/8/25 2:37:55 关注:486 评论: 我要投稿
|
|
在目前的饲养管理条件下,我国农村养羊开展肉羊经济杂交,首选的第一母本绝大部分为地方优良肉羊品种,而我国一些地方优良肉羊品种如马头山羊、麻城黑山羊、成都麻山羊等均表现出一胎产羔教高的优良生产性能,特别是一部分优良的高产母羊,有时会遇倒一胎产恙数超过母羊奶头数的情况,遇到这种情况,对养殖户来讲,虽说是好事,但由于母羊产羔数多,相对个体就显得较小,一部分体质弱小的羔羊吃不到奶而饿死、冻死,严重者甚至造成整窝羔羊死亡,好事反而变成了坏死。
1、羔羊寄养。母羊一胎多产羔羊(或母羊产后意外死亡),可将一窝产羔数多的羔羊分一部分给产羔数少的母羊寄养。采用羔羊寄养时,为确保寄养成功,一般要求两只母羊的分娩日期比较接近,相差时间应在3—5天之内,两窝羔羊的个体体重大小不宜悬殊过大,另外,母羊的嗅觉较为灵敏(特别是本地母羊),为母羊嗅辨出寄养羔羊的气味而拒绝哺乳,一般羔羊寄养提倡在夜间进行,寄养前将两窝羔羊同时喷洒上臭药水或酒精等气味相同的药的,或用受寄养母羊的奶汁、尿液等涂抹寄养羔羊,再将两窝羔羊用箩筐装着放在一起喂7养30—60分钟,使受寄养母羊嗅辨不出真假,从而达到寄养的目的。
2、分批哺乳。哺乳羔羊过多,超过母羊的奶头数,可将羔羊分成两组,轮流哺乳。采用分批哺乳方法时,必须加强哺乳母羊的饲养管理,保证母羊中等偏上的营养水平,使母羊有充足的奶水供给羔羊哺乳。对于分组的羔羊应按大小、强弱合理分配,与此同时,并做好对哺乳羔羊的早期补草引料工作,尽可能地减轻母羊的哺乳分担,保证全窝羔羊的均衡发展。
3、哺喂人工奶。对于母羊一胎产羔数多以及母羊产羔后缺奶,应尽量在保证羔羊吃到初奶的前提下,短期补喂的解决办法通常可用两成牛奶、一成白糖,加七成水冲淡,煮沸后冷到37℃左右代替羊奶给羔羊补饲;也可用米汤加白糖或豆浆加白糖代替羊奶饲喂羔羊。对于出生日龄小、体质较弱的羔羊,短期内补喂人工奶可直接用奶瓶补喂,如遇有较多的羔羊需要补喂人工奶,应进行人工训练羔羊自行吸吮人工奶,一般训练羔羊吸吮人工奶的方法是:把配制好的人工奶放在小奶盆内(盆高8—10厘米),用清洁手指代替奶头接触奶盆水面训练羔羊吮吸,一般经2—3天的训练,羔羊即会自行在奶盆内采食。以上给羔羊吸吮的人工奶配制方法比较简单,而且配方单调,营养不全面,仅适用于少数几只羔羊或母羊奶水不足的情况下短期采用。如:遇人工补喂的羔羊数量多,且补喂时间长,为确保羔羊正常生长发育,应采用科学的人工奶配方。羔羊出生后20日龄前可用小麦粉50%、炒黄豆粉17%、脱脂奶粉10%、酵母4%、白糖4.5%、钙粉 1.5%、食盐0.5、微量元素添加剂0.5%(其配方可参照如下:硫酸铜0.8克、硫酸锌2克、碘化钾0.8克、硫酸锰0.4克、硫酸亚铁2克、氯化钴 1.2克),鱼肝油1—2滴,加清水5—8倍搅匀,煮沸后冷至37℃左右代替奶水饲喂羔羊。羔羊20日龄后可用玉米粉35%、小麦粉25%、豆饼粉 15%、鱼粉12%、麸皮7%、酵母3%、钙粉2%、食盐0.5%、微量元素添加剂0.5%,混合后加水搅拌饲喂羔羊(加水量应逐渐由多到少,以至过渡到用干料饲喂羔羊)。
|
|
文章编辑:现代畜牧网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大 中 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