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管理频道
养殖管理  畜禽资源  免疫防疫  疫病防治  疫病警报  饲料  兽药  
当前位置:首页疫病防治专家诊室 → 文章内容

商品肉鸡新城疫临诊特点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3/1/14 16:54:05 关注:178 评论: 我要投稿

新希望六和——生物环保饲料

  一 肉鸡早期新城疫

  肉仔鸡20日龄前发生的新城疫称为早期新城疫。在临床实践中,我们发现最早的新城疫4~5日龄,一般在首免(7日龄)之后3~5天,即10~12日龄多发,14日龄免疫后也常发生。早期新城疫的发病特点是:雏鸡瘫痪、肠炎拉稀、死亡率偏高(一般的死亡率在3~5‰),按肠炎治疗无效。解剖可见肠道出血严重,内容物无或少;肾脏轻微肿胀、出血;输尿管有尿酸盐沉积;偶尔也可见到腺胃出血,但出血不严重。

  该病鉴别诊断:注意和肠毒综合征、H9型禽流感相区别,如果是肠毒综合症使用抗菌药物有效,H9感染雏鸡后有明显的呼吸道症状,而早期新城疫无呼吸道症状或呼吸道症状相对较轻。

  二 肉鸡中期新城疫

  肉仔鸡21~35日龄之间发生的新城疫称为中期新城疫,造成中期新城疫原因复杂,但我认为当前主要是免疫失败引起。此阶段的新城疫多为非典型新城疫,临床表现为:死好鸡,但死亡率不高,一般不超过5‰;不增料,连续3天以上不增料,有的连续7天以上不增料;有呼吸道症状。剖检可见肠道浆膜(特别是十二指肠)有米粒大的出血斑为特征性病变,只此一点不可判定为非典型新城疫,其他病变还有:肝脏肿大,胆囊肿大充盈,肺淤血,腺胃水肿、出血或糜烂。发现上述情况及时使用信必妥有很好的治疗效果,使用方法和剂量同上。另外,为了解决新城疫免疫失败问题,建议在7日龄、14日龄、21日龄、30日龄免疫节点前后和疫苗一起或单独(有时因H9存在不能免疫)使用抗病毒药物。

  三 肉鸡后期新城疫

  肉鸡35天至肉鸡出栏这段时间发生的新城疫称为后期新城疫。后期新城疫的发病特点是多为继发或混发,即与H9、大肠杆菌病、支原体等形成继发感染或混合感染。后期新城疫的临床症状主要表现为:肠炎过料,瘫鸡增多,死亡率升高(一般在5‰以上)。剖检变。化主要表现是:腺胃肿胀或糜烂,乳头出血或消失,肠道弥散性出血肿胀,肾脏肿大出血,无尿酸盐沉积;肝脏肿大出血,胆囊肿大充盈。如与H9混合感染或继发大畅杆菌病,则死亡率更高(日死亡率可达1%以上)。此阶段,在治疗H9或大肠杆菌病的同时,干万不要忽视了新城疫的存在

  四 急性新城疫

  我们说的急性新城疫主要是指30天左右(中期)肉鸡急性死亡。临床表现死大个鸡,全群不涨料,个别有呼吸道症状,但不严重。剖检可见十二指肠及小肠上有米粒大“病毒斑”(与球虫感染关系不大,但有时流感也能引起),这是急性新城疫的特征性病理变化,临床应按新城疫来处理。

  五 慢性型新城疫

  慢性型:多发生于流行后期的鸡群。耐过急性型的病禽,常为以神经症状为主,初期症状与急性型相似,不久有好转,但出现神经症状,如翅膀麻痹、跛行或站立不稳,头颈向后或向一侧扭转,常伏地旋转,反复发作。在间歇期内一切正常,貌似健康。但若受到惊扰刺激或抢食,则又突然发作,头颈屈仰,全身抽搐旋转,数分钟又恢复正常。最后可变为瘫痪或半瘫痪,或者逐渐消瘦,终至死亡,但病死率较低。只要前期及时预防和治疗,该阶段可以避免。

  六 非典型新城疫的症状

  有不同程度的呼吸道症状,如张口呼吸、伸脖缩颈,个别鸡只有拉黄绿色粪便等症状,少数病程长的鸡出现歪头、站立不稳、翅膀下垂、麻痹等神经症状。剖检:腺胃无明显症状,单十二指肠和卵黄蒂上下有出血斑,两盲肠中间淋巴滤泡突起肿胀。

文章编辑:现代畜牧网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
生猪养殖企业一季度仍然亏损 未来应控制成本并拥抱新兴技术2024/5/1 9:30:20
又来一波儿业绩报告!2024年一季度大多上市猪企未能摆脱亏损2024/5/1 9:29:54
新形势下,今年川猪如何稳生产?2024/5/1 9:29:31
春雪食品荣获“山东省五一劳动奖状”2024/5/1 8:08:51
山东:生猪价格弱势下行(4月22日-4月28日)2024/5/1 8:00:58
山东:鸡蛋价格震荡,弱势回落(4月22日-4月28日)2024/5/1 8:00:43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您可能感兴趣的产品更多>>

版权所有 现代畜牧网 Copyright©2000-2023 cvo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0426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