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畜禽养殖越来越规模化和养殖户的防疫意识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养殖户实行封闭式管理和自我免疫,虽然规模养殖场的自免减轻了防疫部门的监管压力和责任风险,但是由于部分规模场日常管理不到位,免疫不规范造成了严重的重大动物疫病防疫的安全隐患。我市目前也有相当一部分畜禽场采取自免的防疫模式,且增加趋势明显,为保证我市养殖规模场监管到位,自2012年春防起,我市就组织开展了部分规模场的自免备案工作,并取得了一些成绩。今年,为进一步加大和完善自免规模场的日常监管,我市组织制定了《畜禽规模场自免重大动物疫病实行登记备案制度》,按照《动物防疫法》、《畜禽养殖标识管理办法》、《兽用生物制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精神,要求全市各级兽医部门对所有自免规模场均实行登记制度,确保做到3个100%,即自免场登记率100%、重大动物疫病自购疫苗备案率100%、自免场免疫程序制定指导率100%。
本次专项工作将结合春防,实行4阶段推进,第1阶段在3月5日前前完成排查摸底,准确掌握需要实行自免的场户详细情况,并就自免的防疫义务、任务和责任做好宣传工作;第2阶段在春防开展前完成筛选审核,对辖区内有意向自免的场户的实行条件审核,对达不到自免条件或自免可能存在隐患的场所应进行梳理和区别,对有能力通过整改措施达到要求的提出整改意见,对短期内无法整改到位的不得予以自免,并做好解说。第3阶段各地在春防结束前完成登记工作,登记自免场基础信息,自购苗情况,免疫程序制定,并签订自行防疫责任承诺等。第4阶段是春防结束后展开监督巡查,制定监督管理计划,对自免场定期和不定期登门检查,对违反防疫规定等行为及时通知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予以处理。第5阶段是总结,在本年度结束组织自免场登记备案工作的验收和总结,以市农委名义对工作到位的先进地区和人员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力的地区予于通报。
畜禽规模场重大动物疫病开展自免是法律法规要求养殖单位应尽的义务,也是今后动物疫病防疫的走向,如何切实有效的加强对规模自免场的日常监管,防治出现监管漏洞和发生疫情是当前动物防疫部门面临的热点和难点。我市将以自免场监管新措施作为今年兽医工作的一大抓手,用科学发展观的理念开拓思想,努力探索,不断建立和完善动物防疫长效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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