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霉素、泰乐菌素、替米考星、泰地罗新等这些大环内酯类药物的特点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3/5/28 7:26:10 关注:1072 评论: 我要投稿
|
|
今年的鸡呼吸道病多,在畜禽呼吸道病的高效治疗方面,大环内酯类抗菌素就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这类抗菌素在国内外兽医治疗临床,都是兽医们比较常用的一类药物。
但是,我们发现很多兽医看病水平很好,对药物的性质、药理、配伍、用量、用法、禁忌等了解得却先对较少或比较片面。所以,今天,我们就带大家来认识一下兽用大环内酯类抗菌素。
首先,兽用大环内酯类抗菌素是一类具有十四、十五、十六元的、都有大环内酯环这一共同化学结构的抗菌药。该类抗菌素已经从早期的硫氰酸红霉素、吉他霉素、酒石酸泰乐菌素,如今发展到了泰拉菌素、替米考星;未来将有更新的品种被研发面世,如加米霉素、泰地罗新等。
目前,兽医临床治疗使用比较有效、安全和较常见的是泰乐菌素、替米考星;据国外研究与使用信息,未来泰地罗新可能将有更优秀的临床表现。这类抗菌素在与某些药物联用时,如果使用不当,则可发生相互作用,致使药物间的不良反应增加,甚至给患病动物造成不同程度的生理伤害。
所以,畜禽养殖一线的广大兽医和兽药使用者,应该对该类不断了解和在实践中不断总结,以提高对该类抗菌素的认识。这样,您才不会用错、不会滥用,以及持续提高用药的效果和技能。
其次,在提高该类药物的使用技能方面,您需要了解和记住如下几条经验性的专业总结。
第一,兽用大环内酯类抗菌药,对恩诺沙星、氟苯尼考、甲砜霉素和盐酸林可霉素等有拮抗作用。其发生拮抗的机理主要是:因两药或多药竞争药物的同一个结合位点。这便造成,另外一个配伍药物不能找到作用靶点,而不能有效发挥抗菌作用造成降效。
因此,兽医治疗临床在联合用药、开具治疗处方时,要尽量避免把两者混合在一起共同同时使用。
第二,兽用大环内酯类抗菌药均为速效抑菌剂。他们若与青霉素类抗菌药一起配伍同时使用,则会干扰青霉素类的快速杀菌效能。因此,当兽医临床抗菌治疗需要起到快速杀菌作用、控制细菌蔓延时,如气囊炎等治疗时,两者最好不要一起共同使用。
第三,兽用大环内酯类抗菌药与氨茶碱同用时,将会使动物机体对氨茶碱的肝清除减少,导致氨茶碱的血药浓度升高和毒性反应增加。这一现象,在两药共同使用6天后比较容易发生。
因此,若是两药必须合用时,氨茶碱的剂量应予调整。其中尤以硫氰酸红霉素最为严重。若是酒石酸泰乐菌素、泰拉菌素和替米考星等,则对肝药酶代谢影响不大,与氨茶碱几无影响,一般不需调整氨茶碱的使用剂量(但需延长给药时间)。
第四,养殖使用的酸化剂和酸性添加剂、一些酸性比较强的中药口服药品、酸性的维生素C、一些酶制剂及卡巴匹林钙等酸性动物用品,能使硫氰酸红霉素在酸性环境中轻易被破坏,致使硫氰酸红霉素的药效大幅降低或丧失。
还有哪些酸性的中收药,如含五味子的合剂、含乌梅的合剂、含山楂的合剂等,这些中药产品与硫氰酸红霉素一起给畜禽同时服用,也很易使硫氰酸红霉素失去抗菌活性。
因此,畜禽养殖临床在使用上述这些成分的同时,最好不要给动物内服硫酸氢红霉素可溶性粉及含有这个成分的兽药制剂产品,以防药物被破坏而致使治疗无效、减效或失败。
第五,兽用大环内酯类抗菌药与含镁离子、铝离子药物及含钙较高的成分,如添加剂用的硅酸盐类成分、蒙脱石、石膏等同时使用,会降低兽用大环内酯类抗菌素的生物利用度和血药浓度。并且,食物也会影响硫氰酸红霉素、酒石酸泰乐菌素、替米考星等的吸收。
因此,兽医临床治疗使用时,最好在饲前一小时或饲后两小时后,再给予畜禽内服该类药物。
第六,兽用大环内酯类药物与耳毒性的一些药物,如氟尼辛葡甲胺、卡巴匹林钙、链霉素等共同使用时,特别是对哪些畜禽肾功能减退的患病动物,可能会增加动物的耳毒性不良反应。
|
|
文章来源:兽药药理与处方技术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大 中 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