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洲猪瘟可防、可控!注意非洲猪瘟这六个导火索!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3/11/2 15:30:00 关注:243 评论: 我要投稿
|
|
非洲猪瘟作为高度接触性传染病,其死亡率居诸病之首,传播途径复杂多样。除可通过猪、人、物品间的接触来进行传播外,当空气中的病毒载量足够高时甚至能成为传播的次要途径。非洲猪瘟虽然杀伤性十足,但华南农业大学兽医学院教授、国家生猪现代产业体系岗位专家张桂红教授表示,非洲猪瘟是可防、可控的,养猪人不必过度恐慌,但也不能心存侥幸,因为目前对于该病尚无有效的防治疫苗与药物。
引发非洲猪瘟的六个导火索!
所以基于传染病控制的三个基本要素——“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群体”来看,养猪人应把防治重心放在前两项措施上,通过良好的生物安全体系来给猪场建立有效的防疫屏障,防止非洲猪瘟病毒进入场内。
对于新建猪场,张桂红表示如果猪场能够做到分区饲养管理、批次化生产同时还建立隔离栏舍的话,将对非洲猪瘟的防控有很大的帮助。但有些猪场建立已久,要在这些方面做优化可能较为困难,那么这些猪场又该如何在现有的基础上来防控非洲猪瘟呢?
张教授告诉我们:务必围绕猪、人、车、物、媒介、饲料等6个方面,建立严格的生物安全体系。
一、猪方面:
养猪人在引种时一定要注意隔离和检测,且平时要做好相关的排查工作,如果发现猪只出现体表发绀、耳朵或体表出现紫斑、毛孔出血、厌食、腹泻等症状时,要提高警惕,最好是采样送到相关的非洲猪瘟检测实验室进行检测。“猪场要慎重剖检疑似猪只!”张桂红特别强调,剖检有可能会成为传染源,风险极大,所以她建议猪场不要轻易剖检疑似病猪。
二、人员方面:
要注重员工和外来人员的隔离,规范人员进场的流程,同时要做好相关的科普宣传工作和加强对员工的培训。
三、饲料方面:
猪源产品、原粮存在一定携带非洲猪瘟病毒的风险,所以猪场做好饲料的选择与运输安全管理非常重要,如果能在场内建设中转料塔可大大降低病毒进入生产区的风险。
四、车辆方面:
要注重场内外车辆的消毒工作,特别是对于运输车辆的控制,在进入场内的前后一定要彻底消毒清洗,而猪场也可在场内设置多个车辆消毒点,每个消毒点可配置进口高压热水清洗机,有条件的甚至可以建立烘干中心,张桂红表示,消毒剂仅仅可以减少病毒的载量但还没能完全杀灭病毒,而在72—75℃下烘干消毒15分钟,对杀灭非洲猪瘟病毒有一定的作用。
根据农村农业部2019年1月24日关于印发新版《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的通知,其中附件3:非洲猪瘟消毒规范之消毒产品种类规定:最有效的消毒产品是10% 的苯及苯酚、次氯酸、强碱类及戊二醛。固选择合适的消毒产品防控非洲猪瘟至关重要,回盛生物产品“统”,有效成分:戊二醛5%,癸甲溴铵5%,高效消毒剂,经严格评估和认定,对蓝耳病病毒、猪流行性腹泻病毒、非洲猪瘟病毒等有实效。对车辆消毒、带猪消毒安全,无腐蚀。
五、污染物方面:
餐厨剩余、泔水、饮水、圈舍、衣物、用具、粪便、垫料、尸体及其产品等,务必严格消毒、深埋与销毁,做到万无一失。
六、媒介方面:
养猪人应加强猪场环境控制,杜绝钝缘软蜱等媒介昆虫叮咬传播和场区周边猪场的临床监控,动员周边的猪场积极参与到非洲猪瘟的防控中,改善养猪大环境,齐心协力打好非洲猪瘟防控战。
总之,非洲猪瘟尚无有效控制疫苗与药物,我们务必毅然切断以上引爆非洲猪瘟的6个导火索,它是猪场生物安全的关键所在!
|
|
文章来源:猪猪侠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大 中 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