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标准频道
政策法规  行业标准  
当前位置:首页政策法规政策动态 → 文章内容

食药监总局:严防中秋国庆期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4/8/25 17:01:22 关注:380 评论: 我要投稿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加强2014年中秋国庆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将组织实施月饼生产销售专项执法检查,严防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按照程序快速启动应急机制。
 
    通知指出,为切实保障节日期间食品消费安全,严防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中秋、国庆佳节,要针对中秋节期间月饼生产销售的特点和存在的问题,组织实施月饼生产销售专项执法检查。
 
    通知还提出,要强化节日期间重点食品监督检查,结合地方实际,突出节日市场消费量大、消费者申诉举报多以及群众日常生活必需的食品,突出肉制品、乳制品、儿童食品、酒类、饮料、糕点、食用油、冷冻食品、民俗特产食品、食用农产品等重点品种,突出农村、城乡结合部、城市社区、旅游景区、车站码头等重点区域,突出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食品店、食品展销会等重点场所,加大执法力度,重点整治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严把食品质量准入关,切实保障节日食品消费安全。
 
    就强化旅游景区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通知要求,要针对节日期间旅游人员众多、食品消费量大等特点,以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连锁餐饮服务单位、中央厨房等为重点单位,以餐饮集中消费区域、旅游景区及周边、高速公路沿线等为重点区域,以原料采购、凉菜制作、生食海产品加工、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配送、食品添加剂管理和使用、食品留样等为重点环节,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严禁餐饮服务单位加工制作来源不明的野蘑菇、野菜、野果等,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通知要求,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餐饮服务单位,要坚决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及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对存在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餐饮服务单位,要坚决依法从严惩处;对存在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餐饮服务单位,要坚决移送公安机关。
 
    通知明确,要健全节日值班制度,严格值班纪律,坚持领导带班,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值守,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人员保持通讯联络畅通。要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建立健全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机制和制度,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按照程序快速启动应急机制,及时果断妥善处置食品安全突发问题,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处置,确保节日食品市场消费安全。

文章编辑:现代畜牧网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
欧洲议会通过减少、重复使用和回收包装的新规定2024/4/29 12:30:10
孟加拉国修改散装饲料原料SRO(特别监管令)2024/4/29 12:29:17
英国修订氟唑菌酰羟胺在部分食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2024/4/29 12:27:28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的通知2024/4/29 12:26:02
一季度我国冷链物流发展总体呈现需求反弹、企稳回升态势2024/4/29 12:24:38
去年,收储优质饲草6850万吨,减少牛羊精饲料消耗近1300万吨——我国粮改饲发2024/4/29 12:24:10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您可能感兴趣的产品更多>>

版权所有 现代畜牧网 Copyright©2000-2023 cvo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0426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