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标准频道
政策法规  行业标准  
当前位置:首页政策法规政策动态 → 文章内容

农业部答复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8837号建议摘要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5/7/14 16:57:56 关注:168 评论: 我要投稿

  一、完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管理体制

  目前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已经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国家的相关规划,农业部同时还在政策法规、管理体制和体系保障方面逐步完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管理体制机制。

  二、推广化肥农药科学合理施用

  农业部实施了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质提升补贴项目,引导农民种植绿肥、秸秆还田和增施有机肥;设立国家级绿色防控示范区,实施绿色防控,减少化学农药使用量,陆续淘汰高度农药,鼓励使用鼓励使用生物农药、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行专业化统防统治。

  三、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试点示范

  农业部在江苏太湖、安徽巢湖、云南洱海和湖北三峡库区等4个重点流域组织开展了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示范区建设,以源头预防、过程控制和末端治理等环节入手,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程、农田径流排水氮磷净化再利用示范工程等,控制流域内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排放。同时在太湖流域和汉江流域各选取1个典型县,整县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示范建设。探索农业清洁生产技术模式和工程措施,降低农业源污染物排放对水体污染的威胁。

  四、开展农业农村废弃物回收利用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组织开展以残留地膜回收利用为主要内容的清洁生产示范项目试点,支持以县市为单位开展地膜回收利用示范工程和能力建设。经过3年的试点工作,初步构建了地膜回收加工体系,有效解决北方旱作农业区农田残膜污染问题。近期农业部配合环境保护部起草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已完成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征求意见稿中,明确了农药生产企业、主管部门、农药经销商和农药使用者的相关责任,确保废弃物包装物从生产、使用、回收、储运、销毁或再利用对人、畜和环境的安全环保。

  五、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宣传教育力度

  近期农业部正联合中央电视台结合《农业部关于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以“一控两减三基本”宣传重点,筹划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选题纳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选题备案库,在我部宣传教育工作中统筹考虑。

  下一步,农业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做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一是抓紧实施《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总体规划(2014-2018年)》;二是进一步强化政策扶持;三是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监测预警;四是积极推进农业清洁生产;五是提高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的科技水平;六是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资金投入。

文章编辑:现代畜牧网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
大食物观关系农业未来2024/4/30 14:07:55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推介发布2024年农业主导品种主推技术的通知2024/4/29 7:44:57
中央财政农业生产防灾救灾资金14.16亿元下达2024/4/26 18:32:53
江西农业经济运行平稳开局良好 一季度全省农林牧渔业总产值705.6亿元2024/4/26 18:31:46
对话 | 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从何处着力?2024/4/26 14:14:40
2024世界农业科技创新大会邀请函2024/4/25 21:32:47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您可能感兴趣的产品更多>>

版权所有 现代畜牧网 Copyright©2000-2023 cvo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0426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