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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创建实施方案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6/8/3 11:36:50 关注:725 评论: 我要投稿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畜牧兽医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着力推进畜牧业绿色发展、加快建设现代畜牧业大省,根据农业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省局组织制定了《山东省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创建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2016 年8 月1 日


山东省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创建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整县推进畜禽粪便综合利用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促进畜牧业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决定开展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创建活动。
  一、创建意义
  山东地处东部沿海地区,随着养殖业发展带来的环境压力持续加大,畜牧产业走绿色发展之路的要求日显紧迫。近年我省紧密围绕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五大发展理念”,积极投身于推进现代畜牧业强省建设的宏伟实践,省政府陆续出台了《山东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山东省畜禽养殖粪污处理利用实施方案》、《山东省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实施方案》、《山东省推进“粮改饲”试点促进草牧业发展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切实推进畜牧业绿色发展。今年,在农业部启动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创建活动的基础上,我省统筹开展示范创建,对于促进畜牧业提质增效,保障畜产品有效供给,保护生态环境安全具有重大意义。各地要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积极参与创建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推动形成生产布局优化、资源利用高效、生态环境良好、产品质量安全的畜牧业发展新格局。
  二、创建目标
  以畜牧业绿色示范创建为重要抓手,推动畜牧业转型升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资源利用率,形成生态畜牧业、清洁畜牧业、循环畜牧业的发展方式,建立粮饲统筹、农牧结合、养防并重、种养一体的发展机制,构建以废弃物综合利用为关键节点的畜牧业循环经济产业链,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畜牧业现代化道路。
  三、创建内容
  (一)建立畜牧业绿色发展机制。示范县在县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畜牧兽医、农业、环保、发改、财政、土地等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畜牧业绿色发展。对畜禽养殖密集区域,地方政府组织制定综合治理方案,积极探索养治分离的PPP 模式,建立专业化生产、公司化运营的畜禽废弃物集中处理中心,形成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的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机制。以及时处理、清洁环保、合理利用为目标,建立覆盖饲养、屠宰、经营、运输等各环节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构建科学完备、运转高效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
  (二)落实畜牧业绿色发展责任。畜牧兽医、环保等各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切实履行指导服务和监督管理等职责。督促畜禽养殖场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配套建设废弃物贮存、处理、利用设施,确保设施正常运行。督促畜禽饲养、屠宰、经营、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畜牧部门积极联合环保部门,对禁养区划定方案提出合理建议,地方政府组织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并给予合理补偿。
  (三)形成畜牧业绿色发展方式。加快发展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切实做好动物疫病防控,鼓励广大养殖场户采用发酵床等生态养殖模式,加强废弃物处理设施建设,提高现代化设施装备水平。持续提升畜禽养殖规模化水平,使适度规模养殖成为畜牧业生产的主体。推行种养结合的生态畜牧业,打通种养业协调发展通道,促进循环利用、变废为宝。示范县建设病死畜禽专业无害化处理厂,推行病死畜禽集中处理。
  (四)制定畜牧业绿色发展规划。统筹考虑畜牧业发展和环境承载能力双重因素,科学编制符合绿色发展理念的畜牧业发展规划,合理布局畜禽养殖生产,科学确定畜禽养殖的品种、规模和总量,进一步明确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畜牧业发展规划与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相衔接,与重点水域、水网密集地区等重点区域布局调整相一致。县级人民政府要将规模畜禽养殖用地和废弃物处理利用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养殖用地,切实解决好规模养殖用地难问题。
  (五)完善畜牧业绿色发展政策。坚持问题导向,创新政策顶层设计,围绕调整布局、清洁生产、疫病防控、无害化处理、有机肥还田使用等关键环节,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给予财税和政策支持,支持规模畜禽养殖场配套建设废弃物综合利用设施。对生产和使用有机肥、沼气、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给予相关财政、税收、价格、用电等方面的支持。按照“谁处理、补给谁”的原则,建立与养殖量、无害化处理率相挂钩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财政补助机制。建立养殖业保险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联动机制。将畜禽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技术推广、监管执法等工作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支持开展畜禽废弃物综合利用试验示范,保障工作持续有效开展。
  (六)强化畜牧业绿色发展支撑。以促进畜禽废弃物综合利用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发挥示范场辐射引领作用,加强技术培训和推广,提升畜禽规模养殖场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结合本地区资源环境特点,针对不同畜种、不同规模、不同养殖方式,组织开展科技攻关和试验示范,突出源头减量、污水处理、无害化还田利用等薄弱环节,形成畜禽废弃物综合利用主导技术模式。优先采用化制、发酵、焚烧等无害化处理工艺技术,促进病死畜禽资源化利用。
  四、组织实施
  (一)创建任务
  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创建以生猪、奶牛、肉牛、肉羊主产县为重点,兼顾蛋禽、肉禽主产县。“十三五”期间计划创建30-50 个省级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其中择优推荐创建15-20个国家级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
  (二)组织形式
  省畜牧兽医局具体负责全省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创建工作,确定创建县区,开展创建指导,组织评审验收,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示范县监督管理。市级畜牧兽医部门对示范县创建做好业务指导和共同监管。县级人民政府按照要求制定创建方案,组织开展创建活动,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畜禽养殖规模化水平比较高,动物卫生水平比较好,养殖污染治理成效明显的设区市,可以整市推进,整市创建。
  (三)进度安排
  2016年:
  8 月初,印发全省创建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创建工作;8 月底前,完成创建示范县申报工作,筛选确定拟创建示范县名单;9-12 月,开展技术培训,组织开展督导调研和示范创建;2017年:
  5 月底前,完成示范县评审验收;
  6 月底前,公布验收通过的省级示范县名单,并择优向农业部推荐报送国家级示范县;下半年,总结创建经验,完善创建方案,组织开展第二轮创建活动。
  (四)申报方式
  县级人民政府行文制定创建方案,并按照《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考核办法》(见附件),组织编印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申报书,从必备条件、组织保障、发展成效等三大方面,按照40 个考核指标顺序提供每项考核指标的佐证材料;若某项指标考核的工作暂未开展或暂未达到要求,应提出相应措施与建设进度(可延伸至整个“十三五”期间)。经设区市畜牧兽医局审核推荐,于2016 年8 月31 日前行文上报省畜牧兽医局,并附申请县的创建方案和申报书,电子版一并报送。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畜牧兽医局成立全省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申报创建的县级人民政府要成立畜牧业绿色发展领导机构,加强领导,完善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大政策扶持。省里将统筹现代畜牧业发展平台等相关政策项目,加大对绿色发展示范县创建的扶持。各地要加大对示范县规模养殖场建设、标准化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工作支持力度,调动地方政府发展畜牧业积极性,促进生产稳定发展、生态持续改善。
  (三)强化监督考核。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实施动态管理机制,对不符合考核要求或出现畜禽养殖污染事件和非法处置病死畜禽违法犯罪活动的,撤销其“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称号。省畜牧兽医局和各相关市畜牧部门加强对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的日常监管。
  (四)加强新闻宣传。加大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创建活动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认知度和参与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注重总结宣传示范县的成效以及典型经验,以点带面提升畜牧业整体发展质量和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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