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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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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区域“地沟油”治理工作负总责。区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组织实施,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本区域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全面组织开展非法收运、加工利用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组织完善本区域餐厨废弃物、肉类加工废弃物和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处理软硬件建设,建立本区域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作长效机制。担负国家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餐厨垃圾处理厂建设、集中无害化处理场所建设相关任务的区政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按计划完成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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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容园林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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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组织推进餐厨垃圾处理试点和环城四区餐厨垃圾处理厂建设工作。规范餐厨垃圾收运管理,逐步建立一整套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和无害化处理体系。积极开展餐厨垃圾治理工作,不断完善制度规范,建立治理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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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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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加强对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食品生产者使用“地沟油”加工食品、经营“地沟油”和非正规来源食用油的行为,严格落实食品原料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打击利用网络销售假冒品牌食用油的违法行为,督促餐饮服务单位按要求完善内部餐厨垃圾的收集、储存和定点清运等相关制度,建立监管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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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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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着力加强畜禽饲养、屠宰环节监管,有效规范畜禽饲养行为,建立健全畜禽屠宰加工废弃物和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的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严防废弃物流入“地沟油”生产加工链条。发现饲养场户使用餐厨废弃物饲喂畜禽或提炼“地沟油”问题,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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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计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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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地沟油”检测标准,做好风险监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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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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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同市市容园林委、市财政局按照国家部署,统筹协调国家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工作,积极探索适合我市实际的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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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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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和涉嫌犯罪案件移送通报工作机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制售“地沟油”违法犯罪打击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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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通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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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落实互联网站备案管理制度,协助监管部门对认定的境内制假售假网站依法进行处置,配合行政和司法机关打击制售“地沟油”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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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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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加强对餐厨垃圾处置场所及屠宰企业的环境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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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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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进一步开展“地沟油”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利用等方面的研究与推广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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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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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加大对资源综合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力度,保证符合条件的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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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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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配合市市容园林委推动环城四区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研究垃圾处理财政补贴相关工作。引导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企业适度规模经营,按照国家制定的税收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税收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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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经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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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企业、行政企事业单位食堂以及屠宰企业、肉类加工企业等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单独收集、存放本单位产生的餐厨废弃物、肉类加工废弃物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建立相关制度及台账。有条件的单位要自建无害化处理设施,按照处理规范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如实记录。不具备条件的单位,其产生的餐厨废弃物,由符合要求的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企业运至规定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所处理;对肉类加工废弃物、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要委托防疫条件合格的无害化处理企业处理,签订委托处理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建立健全无害化处理台账,无害化处理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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