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农村法治研究会2020年工作要点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0/2/22 17:22:38 关注:328 评论: 我要投稿
|
|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中国农业农村法治研究会履行新的职能任务的开局之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1号文件精神,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落实党中央、国务院2020年农业农村重点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深入开展农业农村法治理论研究和法治实践,充分发挥研究会在农业农村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现制定如下工作要点。
一、 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新发展理念,以助力“三农”发展,构建“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为目标要求,团结广大会员,发挥多元主体集合作用,将研究会打造为“三农”法治研究的“引领者”、农业农村法治建设的“智囊团”、涉农法律的“宣传队”以及涉农法律人才的“储备库”,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做出应有贡献。
二、工作重点
(一)深入开展法治研究
1.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律问题、法治乡村建设、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制度、突发事件中农产品保障法律制度、动物防疫法律制度、农业生物安全风险防控法律制度和国外农业法律法规等相关研究,为立法和决策提供参考。
2. 参与乡村振兴促进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动物防疫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渔业法等法律法规制修订,提出意见建议。
(二)积极开展法治服务
1.参与行政执法、行政诉讼、行政复议问题研讨、执法案卷评查等工作,为农业行政执法提供支持。
2. 参与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创建项目评审工作。
(三)大力开展法治宣传
1. 参与“乡村振兴与普法守法”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宪法和涉农法律法规进农村。
2. 参与“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题法治宣传活动,加强对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回应社会关切,促进普法融入管理服务全过程。
(四)广泛开展法治研讨
1.举办2020年农业农村法治研究会年会。
2.举办农资执法监管与农资经营秩序研讨会。
3.举办乡村振兴法治保障研讨会。
(五)继续开展成果交流
1.将农业农村法治研究重要成果报部领导和相关司局。
2.接续出版《农业法律研究论丛(2019)》,展现农业农村法治领域最新研究成果。
三、保障措施
坚定不移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团结带领广大会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奋发有为,开拓创新,为推动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提供支撑保障。
第一,把握政治方向。旗帜鲜明讲政治,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牢把握“学术研究无禁区,宣传授课有纪律”的要求,坚持正确的学术导向,做好研究、宣传、服务工作,确保研究和研究会工作的政治方向。
第二,争取各方支持。积极与中国法学会、农业农村部有关司局和单位沟通联系,争取资金项目支持。围绕农业农村部法规司工作重点和相关工作要求,深度参与立法、执法、普法和法律服务等工作。依托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加强研究会办公和人才等条件建设。与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农业农村法治研究中心、农业农村部法律服务中心工作有机结合、相互促进。
第三,创新工作方式。注重搭建平台,聚集资源,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和交流。与新希望集团、阿里巴巴、国科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研究院等会员单位合作,设立专项研究基金开展项目合作,举办多种形式的研讨交流活动。充分运用网络等载体,开展专题研讨交流。注重加强研究会及研究成果宣传展示,树立良好形象,扩大影响力。
第四,加强自身建设。坚持党建与业务工作互融互促,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积极推进研究会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严格规范会议活动、新闻宣传、会员管理、财务管理和运转管理。加强秘书处建设,增加人员力量,提高专业能力和制度执行力,以优良作风推进研究会工作取得新成效。
|
|
文章来源:农业农村部法规司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大 中 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