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标准频道
政策法规  行业标准  
当前位置:首页政策法规国家政策 → 文章内容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热线电话受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问题线索的通告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0/2/24 11:48:21 关注:315 评论: 我要投稿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热线电话受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问题线索的通告

    为方便农民群众和涉农企业反映问题,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产品稳产保供,以及春季田管和春耕备耕等工作,我部在前期公布受理电话基础上增设受理电话,现公布如下:
 养殖业产销秩序问题受理电话:010—59191471(受理范围:仔畜雏禽及种畜禽、水产苗种、饲料、畜产品、水产品等运输通行,屠宰厂关停,封村断路,饲料、种畜禽养殖企业复工复产问题,010—59194768不再受理以上问题)

    种植业产销秩序问题受理电话:010—59191475(受理范围:粮油、蔬菜生产所需种子种苗、肥料、农药、农膜等农资运输通行,农产品采收用工难、用工贵问题)

    农产品产销秩序问题受理电话:010—59191478(受理内容:农产品滞销卖难问题)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20年2月24日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推介发布2024年农业主导品种主推技术的通知2024/4/29 7:44:57
中央财政农业生产防灾救灾资金14.16亿元下达2024/4/26 18:32:53
江西农业经济运行平稳开局良好 一季度全省农林牧渔业总产值705.6亿元2024/4/26 18:31:46
对话 | 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从何处着力?2024/4/26 14:14:40
2024世界农业科技创新大会邀请函2024/4/25 21:32:47
一季度 新疆农业生产形势持续向好2024/4/25 21:09:17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您可能感兴趣的产品更多>>

版权所有 现代畜牧网 Copyright©2000-2023 cvo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0426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