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标准频道
政策法规  行业标准  
当前位置:首页政策法规政策解读 → 文章内容

对标中央一号文件,如何加快恢复生猪生产?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0/2/24 20:15:29 关注:554 评论: 我要投稿

  昨天,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 出台,其中提到要加快恢复生猪生产,原文如下:
  加快恢复生猪生产
  生猪稳产保供是当前经济工作的一件大事,要采取综合性措施,确保2020年年底前生猪产能基本恢复到接近正常年份水平。落实“省负总责”,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强化县级抓落实责任,保障猪肉供给。坚持补栏增养和疫病防控相结合,推动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加强对中小散养户的防疫服务,做好饲料生产保障工作。严格落实扶持生猪生产的各项政策举措,抓紧打通环评、用地、信贷等瓶颈。纠正随意扩大限养禁养区和搞“无猪市”、“无猪县”问题。严格执行非洲猪瘟疫情报告制度和防控措施,加快疫苗研发进程。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落实防疫人员和经费保障,在生猪大县实施乡镇动物防疫特聘计划。引导生猪屠宰加工向养殖集中区转移,逐步减少活猪长距离调运,推进“运猪”向“运肉”转变。加强市场监测和调控,做好猪肉保供稳价工作,打击扰乱市场行为,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支持奶业、禽类、牛羊等生产,引导优化肉类消费结构。推进水产绿色健康养殖,加强渔港建设和管理改革。
  关于目前生猪生产的形势,农视网记者采访了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二级巡视员 王俊勋,他表示:
  在各地各部门的努力下,实现了2019年年底生猪止降回升、元旦春节期间猪肉市场供应基本稳定的目标,从生产检测的数据来看,逐月环比数都在增长,特别是两个关键数据,能繁母猪的存栏和生猪的存栏都在有序恢复,但总的来看,生猪产能下降幅度太大,恢复生猪生产的任务还是非常艰巨。
  农业农村部将从哪些方面恢复生猪生产?
 王俊勋介绍将从四个方面着手,确保年底前产能基本恢复到接近常年的水平:
  △ 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二级巡视员 王俊勋
  一是进一步压实地方责任。落实“省负总责”要求,开展“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督促各地按照三年生产恢复目标,建立数据台账和进度表,对标对表抓落实。联合发展改革委等部门适时对各省(区、市)生猪稳产保供工作和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查。
  二是推进扶持政策落实落地。充分发挥恢复生猪生产协调办公室作用,进一步强化政策协调调度,督促各地加快落实规模化养殖场建设补助、贷款贴息、能繁母猪和育肥猪保险等扶持政策,推动养殖用地、环评承诺制和抵押贷款试点落地落细、到场到户。督促规模养殖场加快在建项目工程进度,尽快形成产能,落实好龙头企业带万户生猪产业扶贫项目,做到抓大不放小。
  三是持续加强非洲猪瘟防控。督促各地严格落实现行有效防控措施,加大排查监测力度。严格动物疫情报告制度,完善疫情举报奖励机制,规范报告并严格处置突发疫情。继续加强畜禽运输、屠宰和无害化处理等环节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深入总结分区防控试点经验,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和企业建设无疫区和无疫小区。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提升监管服务能力,巩固扩大防控成效,确保疫情不反弹。
  四是加强监测预警与技术服务。继续对生猪生产恢复数据开展月度调度,做好形势分析研判,及时调度掌握各地生产恢复情况。落实好农业农村部、交通运输部、公安部三部门印发的《关于确保“菜篮子”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正常流通秩序的紧急通知》,保障生猪生产恢复发展必须的饲料、兽药、种猪仔猪等物资供应,确保猪肉产品产得出、运得走、供得上。进一步加强技术培训与指导服务,提高养殖场户生物安全防护水平和饲养管理水平。
文章来源:农视网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
第5版《巴西标准》发布,更新肉鸡和生猪营养水平2024/4/29 11:57:41
第5版《巴西标准》发布,更新肉鸡和生猪营养水平2024/4/29 9:57:41
2024年山东省委一号文件发布2024/4/4 9:20:00
湖南省益阳市:猪肉零售均价、生猪收购价和白条肉批发价涨跌互现(3月18日—24日2024/3/27 19:32:47
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有何新意?为何以“千万工程”为指引?2024/3/22 12:47:48
刘永好委员:多措并举 推动生猪行业高质量发展2024/3/3 21:34:44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您可能感兴趣的产品更多>>

版权所有 现代畜牧网 Copyright©2000-2023 cvo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0426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