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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畜牧总站关于继续征集生猪复养增养典型案例的通知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0/4/27 14:33:24 关注:479 评论: 我要投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农业发展服务)站(中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兽医工作总站:
  2019年,全国畜牧总站征集生猪复养案例超过100个,遴选40个典型案例在《农民日报》等媒体上进行了推介,供广大生猪养殖场户学习借鉴,取得了良好社会反响。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加快生猪生产恢复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安排部署,发挥生猪养殖场户生产恢复发展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巩固扩大生猪生产恢复发展良好势头,拟继续征集生猪养殖场户复养增养典型案例。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范围
  2018年8月份以来,各地不同规模生猪养殖场户复养增养典型案例,包括大型规模养殖场户(年出栏5000头以上)、中小规模养殖场户(年出栏500—5000头)和规模以下养殖场户(年出栏500头以下)。
  二、案例提纲
  (一)养殖场户基本情况介绍和当前生猪生产情况。
  (二)复养增养主要历程和采取的主要措施,主要措施包括管理措施、技术措施等。
  (三)复养增养成效。
  (四)在复养增养和疫病防控等方面值得同行借鉴的经验、启示和建议。
  三、案例应用
  一是对有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的案例,将分批在《农民日报》《中国畜牧业》及相关新媒体上进行推介。二是选择代表性案例,录制复养增养案例视频课件,在中国畜牧兽医信息网(www.nahs.org.cn)、云上智农在线学习网站(www.yszn.net.cn)、“云上智农”APP和“掌上牧云”APP等媒体平台上进行宣传推广。三是适时编印生猪复养增养典型案例汇编,进行公开推介,供广大生猪养猪场户学习借鉴。
  四、有关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视生猪复养增养典型案例征集工作,要把案例征集推介作为畜牧技术推广体系主动作为,发挥自身优势,推进生猪生产恢复发展,巩固生猪生产发展良好势头,实现生猪稳产保供目标任务的重要内容。要安排专人进行充分调度、广泛征集,注重调动各级推广机构积极性,深入生产一线,多方挖掘典型案例,认真撰写案例材料。
  每个省份择优报送典型案例不少于5个,经畜牧(农业发展服务)站(中心)分管负责同志审核后,于2020年5月11日前将案例正文和照片发送指定邮箱。报送的案例要内容详实、数据可靠、重点突出、表述流畅,字数不超过3000字。同时,每个案例选取典型性照片3—4张,照片不小于3M,像素不低于2300×1700。
  联 系 人:孙志华、赵俊金
  电  话:010-59194420
  电子邮箱:nyc-nahs@agri.gov.cn
  全国畜牧总站
  2020年4月17日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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