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恢复生猪生产政策举措的通知》(苏政办发〔2020〕7号)、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江苏省种猪场和规模猪场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苏农计〔2019〕27号)和《关于印发促进恢复生猪生产扶持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苏农牧〔2020〕21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对盐城鑫猪汇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建湖县鑫灿牧业有限公司申请省级扩能增量奖补,盐城丰盛牧业有限公司申请县级扩能增量奖补,建湖县庆丰镇启华养猪场等8个规模猪场申请贷款贴息进行了初步审核,现予以公示。
建湖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4月9日
一、享受规模猪场扩能增量奖补
1、省级奖补
盐城鑫猪汇农业发展有限公司13898头
建湖县鑫灿牧业有限公司10788头
2、县级奖补
盐城丰盛牧业有限公司2954头
二、享受规模猪场贷款贴息
1、2019年度
盐城丰盛牧业有限公司贷款贴息金额2.69万元
盐城鑫猪汇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贷款贴息金额1.632万元
2、2020年度
盐城丰盛牧业有限公司贷款贴息金额1.5万元
盐城鑫猪汇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贷款贴息金额3.113万元
建湖县庆丰镇启华养猪场贷款贴息金额1.385万元
近湖朱学文猪场贷款贴息金额0.6万元
近湖沈辉猪场贷款贴息金额0.6万元
冈西朱学健猪场贷款贴息金额0.668万元
冈西孙成井猪场贷款贴息金额0.82万元
建湖星茂养殖合作社贷款贴息金额1万元
来源:盐城市建湖县政府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