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答复唐俊杰委员“关于大力推动农产品产地商品化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营的提案”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1/8/24 19:19:19 关注:516 评论: 我要投稿
|
|
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271号(农业水利类171号)提案答复的函
农办案〔2021〕25号
唐俊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推动农产品产地商品化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营的提案收悉。经商商务部、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与产业优势相衔接
近年来,我部会同财政部、商务部等部门,强化政策指引,加强工作指导,促进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中心乡镇和物流节点农产品产地商品化处理设施建设。一是系统谋划。2020年,我部印发《全国乡村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年)》,鼓励地方在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布局产地批发市场、物流配送中心,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建设产地仓储保鲜设施。 完善《“十四五”全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建设规划》,拟布局支持5万个左右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300个左右农产品产地低温直销配送中心和30个左右农产品产地骨干冷链物流基地。二是强化指导。2020年,我部印发《关于加快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农产品产地市场信息采集服务工作规范(试行)》《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参考技术方案(试行)》等系列文件,开展视频培训等,加大对农产品仓储物流工作的指导。三是项目支持。2020年,我部会同财政部启动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聚焦鲜活农产品主产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脱贫地区及100个果蔬产业重点县,支持1.1万个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建设2.2万个产地设施,新增产地贮藏保鲜能力近500万吨。
二、关于重点支持、试点示范
我部会同财政部等部门,重点围绕蔬菜、水果,兼顾地方优势特色品种开展产地商品化处理设施建设。一方面,加大支持力度。2017年以来,我部会同财政部共支持建设100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200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和1109个农业产业强镇,聚焦特色主导产业打造乡村产业发展高地,重点支持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等关键领域、薄弱环节发展,切实提升农产品产地商品化处理设施建设。另一方面,加强宣传示范。鼓励各地及时总结先进经验,综合运用报纸杂志、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渠道强化宣传,推出一批机制创新、政策创新、模式创新的典型案例,汇编农业产业强镇典型案例超过200个,推广加工物流带动、创响特色品牌等成功模式做法,发挥试点示范带动作用,宣传政策实施效果。
三、关于改造利用存量设施,提升设施利用率
我部高度重视农产品产地商品化处理设施的使用,开展系列工作提高设施的使用效果和效率。一是加强技术指导。印发《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参考技术方案(2021)》,指导各地编制适合不同农产品和季节特点的本地化技术方案,提升建设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开展“农业农村部农产品冷链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换届工作,扩充专家团队力量,深化标准体系建设。召开全国设施建设工作视频培训会,系统培训申报流程、设施设备技术标准以及金融服务平台等关键内容,2000多个市县的1.3万多名干部通过视频方式参加培训。制作30个设施建设视频培训课件,借助抖音、快手等平台宣传推广。二是发展电子商务。2014—2020年,商务部会同财政部、原国务院扶贫办共同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支持补齐农村物流短板,加强电商公共服务和人才培训,累计支持1338个县。截至2020年底,全国农村网商(店)已达到1520.5万家,农村网络零售额达到1.79万亿元,是2014年的8.9倍。三是加强产销对接。我部依托行业协会,搭建全国农产品产销对接公益服务平台,充分利用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中国农产品加工业投资贸易洽谈会等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2018年以来,商务部指导相关单位连续开展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培训,举办特色农产品品牌推介洽谈活动,截至2020年底,帮助22个含原贫困县的省(区、市)培训农产品企业1229家,资助296家取得“三品一标”认证,通过特色农产品品牌推介和日常帮扶等,实现农产品销售额和对接金融超过150亿元。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商务部、财政部等部门,强化政策引导,加大支持力度,进一步推动农产品产地商品化处理设施建设,建立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代表的运营体系,助力农业农村现代化。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21年8月11日
联系部门及电话:农业农村部乡村产业司
010-59192762
|
|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大 中 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