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公告
公告〔2022〕34号
根据《山东省畜禽屠宰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28号)和《山东省畜禽屠宰企业分级管理办法》(鲁牧屠管发〔2021〕3号)要求,市、县两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纳入“全国畜禽屠宰行业管理系统”的畜禽屠宰企业,结合企业年度运行情况,依据评定标准,组织了评定。
省畜牧局与各市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在充分会商的基础上,将评定结果于2022年3月1日-7日在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官方网站进行了公示,最终确定:2021年全省畜禽屠宰企业A级企业183家,占企业总数23.22%;B级企业378家,占比47.97%; C级企业102家,占比12.94%;未评定等级企业125家,占比15.87%。
各市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在等级认定结果向社会公布后一个月内,对辖区内新确定等级的畜禽屠宰企业进行挂牌贴标,接受社会监督。对达不到认定等级的畜禽屠宰企业实行重点监管,限期三个月整改达到认定等级条件。在规定期限内仍达不到认定条件的,按程序列入“失信黑名单”管理,并将其提供给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依法通过国家有关信息系统向社会公示。
附件:2021年山东省畜禽屠宰企业等级认定结果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2022年4月7日
附件:2021年山东省畜禽屠宰企业等级认定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