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标准频道
政策法规  行业标准  
当前位置:首页政策法规地方政策 → 文章内容

上海市餐饮烹饪行业协会关于当前加强餐饮业疫情防控工作的提示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2/5/6 10:10:24 关注:419 评论: 我要投稿

  各会员企业:
  根据近日市商务委下发的《上海市商贸企业复工复市疫情防控指南》文件精神,结合餐饮业实际,协会特拟定当前餐饮业复工复市疫情防控操作提示如下:
  一、落实主体责任
  餐饮企业负责人是本企业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做好复工复市实施方案、应急处置预案,做好员工信息采集、防疫培训、应急演练等常态化防控工作,完善疫情防控和闭环管理方案,落实国家和本市疫情防控措施。
  二、办好复工复市许可手续
  企业复工复市须向所在地区商务委、市场监督管理局(所)申请办理复工复市许可手续,报备复工员工名单、运输车辆通行以及外卖自行配送等相关核准手续。
  三、强化经营场所人员进入管控
  经营场所入口必须设置“场所码”或健康核验一体机“数字哨兵”,要求顾客进入经营场所佩戴口罩、扫场所码或数字哨兵,测量体温无异常(<37.3°C),对电子信息登记有困难的老弱人群应提供登记帮助,确保人员信息可查询可追踪。
  四、严格执行防控期间的外卖经营范围
  根据文件规定,目前餐饮门店的复市仅限于通过企业小程序等途径实施线上外卖提供服务。企业要与具有资质、信誉良好的专业外卖配送平台建立合作,完成产品配送。各外卖品类要全面推行“食安封签”管理,查验取餐快递小哥的有效核酸检测报告,认真落实杜绝可能发生交叉感染的防护措施。日后得到线下外卖核准的,要严格执行顾客扫码、保持一米线安全距离等防疫要求,直接接触外来人员的一线销售服务员工必须戴好N95口罩、防护手套和面屏。
  五、复业企业员工实行闭环管理
  复业企业员工返岗后按照向政府部门报备的名单实施闭环管理,做好每日1+1检测,即上午一次抗原检测、下午一次核酸检测,循此往复。发现检测异常立即报告并采取自我隔离、转运等防疫措施。闭环管理期间,员工的饮食、住宿安排、工余休息等应创造条件分设区域,做到避免聚集活动、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企业要加强员工的工余生活管理,杜绝燃气、电器设备等违规使用的安全隐患。
  六、切实做好产销重点环节的防疫管理和食品安全管理企业经营场所在恢复经营前,应分片、区开展一次全面的预防性消毒,对重点区域逐一开展消毒,做到不留死角、应消尽消。复业后应每日对生产与销售服务场所定时进行开窗通风和环境消毒、经常接触的公共用品和设施(如外卖通道与工作台、电梯间、按钮、扶手、门把手、公共垃圾桶、卫生间等)每日清洁消毒三次并做好记录。采购物品做到专人接收货,对货物表面使用常量喷雾器喷洒进行消毒再入库。要严格进货查验、登记溯源制度的执行。生产岗位员工要全程佩戴口罩,按照质量规范认真操作,确保食品安全达标。有运输车辆的,应使用消毒湿布巾或常量喷雾器,每日两次对车辆进行消毒。
  七、应急处置与防疫物资储备
  企业在复业经营过程中,一旦有内外疫情突发情况,应即启动应急预案,如确定发生感染病症,须立即停止营业,及时上报相关部门,落实后续防疫管控措施。同时企业要做好抗原检测试剂、口罩、消毒用品、测温仪、防护服饰、面屏等各类防疫物资的14天储备、使用与收集处理管理,以保证复业经营与疫情防控同步顺利进行。
  以上提示供各会员及社会餐饮企业在当前复工复市操作过程中参照执行。
  上海市餐饮烹饪行业协会
  2022年5月4日
文章来源:上海市餐饮烹饪行业协会微信号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
对话 6 位餐饮“大佬”:存量竞争下如何发现新增量?2024/4/25 16:52:23
从贴牌到预制菜:中国餐饮的产业升级还差一口气2024/4/22 17:24:22
一季度全国餐饮收入13445亿元 餐饮业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2024/4/19 20:05:24
今年一季度餐饮收入超1.3万亿,同比增长10.8%2024/4/17 11:40:40
一季度餐饮收入13445亿元,同比增长10.8%2024/4/16 16:52:13
从贴牌到预制菜:中国餐饮的产业升级还差一口气2024/4/11 8:14:00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您可能感兴趣的产品更多>>

版权所有 现代畜牧网 Copyright©2000-2023 cvo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0426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