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标准频道
政策法规  行业标准  
当前位置:首页政策法规国家政策 → 文章内容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垦社会化服务+地方”行动方案》的通知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3/6/21 9:29:03 关注:486 评论: 我要投稿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垦社会化服务+地方”行动方案》的通知

农办垦〔202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农垦管理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有关农垦集团公司: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垦示范引领现代农业和增强对周边区域辐射带动能力的决策部署,全面执行农业农村部党组关于农垦大力发展社会化服务的任务要求,农业农村部决定在农垦系统和地方组织实施“农垦社会化服务+地方”行动,聚焦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带动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深入开展社会化服务,力争用3—5年时间面向地方开展社会化服务面积达到1.5亿亩次,打造一批示范点,建立一批服务标准,培育一批服务品牌,壮大一批集体经济组织,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现将《“农垦社会化服务+地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细化工作措施,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23年6月13日
  附件: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垦社会化服务+地方”行动方案》的通知.ofd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
广西农垦:2023年出栏生猪达409万头2024/1/18 9:12:39
2023年全国农垦经济运行情况总体良好2023/12/22 19:47:57
农业农村部召开全国农垦“两大行动”推进会2023/8/31 18:50:06
2022年全国农垦经济稳定增长2023/1/11 21:31:17
农业农村部召开全国农垦改革发展工作视频会2021/12/14 18:28:36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您可能感兴趣的产品更多>>

版权所有 现代畜牧网 Copyright©2000-2023 cvo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0426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