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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华副部长在全国农村经营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4/3/6 15:27:07 关注:532 评论: 我要投稿

双汇—世界领先的肉类供应商
(2014年2月24日)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交流2013年经管工作情况,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点工作。下面,我就五个问题讲点意见。
    一、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关系,是深化农村改革最基本、最重要的问题,中央非常重视,三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今年中央1号文件,都有明确要求。当前,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总体是稳定的,土地流转也是健康的。但必须看到,引导土地规范流转的机制还不健全,维护和发展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制度尚不完善,需要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涉及亿万农民的切身利益,只能搞好、不能搞乱,一定要积极稳妥推进、规范有序运行、平稳健康发展。重点做好四项工作。
    第一,抓紧抓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这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和制度性安排。2009年以来,我们按照中央要求稳步扩大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范围,目前已在全国累计安排128个试点县,各地自主确定的试点县也达469个。通过试点基本摸清了工作流程、技术方法和政策界线,达到了预期目的。按照5年基本完成的要求,准备两年扩大试点、三年全面推开。今年继续扩大试点范围,支持部分省作为整省推进试点,其他省(区、市)至少选择1个整县推进试点,以便为后三年全面推开提供全方位的样本。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克服畏难情绪,充分依靠群众自主协商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要坚持规范操作,除极少数特殊地区可以确权确股不确地外,必须落实到地块,使确权工作经得起历史检验,不留后患。部里已经印发了相关技术标准,各地要因地制宜,选择适宜的技术路线,探索降低成本的办法。我部也将按照中央1号文件要求,积极推动财政补助的落实。总之,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关系重大,近期在国务院全国春季农业生产工作会议期间还要专题座谈和研究。
    第二,引导土地经营权规范流转。近年来土地流转速度明显加快,2013年底承包土地流转面积3.4亿亩,流转比例达到26%,为土地规模经营的发展创造了条件。土地流转方向要明、步子要稳,我们要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中央要求,通过做好管理服务工作引导农村土地有序流转,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健康发展。要依托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加快健全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和运行规则,完善服务和管理网络,加强对流转面积、价格、用途等情况的监测。鼓励各类土地流转服务主体开展信息沟通、委托流转和农地生产能力等级、流转价格评估等服务。加强对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地的监管,对符合要求的给予政策支持,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纠正。探索建立工商企业流转农业用地风险保障金制度,防范承包农户因受让方违约或经营不善而遭受损失。部分地区在这方面取得了一些经验,值得好好总结推广。在这里我要特别强调,最近一个时期有些地方在推进土地经营权流转方面,存在下指标、赶进度,追求大规模、大面积的情况,甚至出现了“非农化”、“非粮化”倾向。对此,中央领导明确要求在农村土地流转中,不能搞大跃进,不能搞强迫命令,不能搞行政瞎指挥。这是个严格的要求,也是项严肃的纪律,在这方面我们经管系统一定要头脑清醒、坚持原则、守住底线,为党委政府做好参谋,不能失职,不能推波助澜。
    第三,加强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建设。这几年,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全国有2300多个县设立了仲裁委员会,去年受理纠纷18.8万件,有效化解了矛盾。下一步要继续抓好仲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落实,确保用好国家建设投资,改善仲裁基础设施条件。要抓住有利时机,进一步健全仲裁组织机构,充实人员,保障经费。要加强仲裁制度建设,加大培训力度,提升纠纷化解能力,充分发挥调解仲裁在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中的重要作用。
    第四,加强对重大问题的研究。这几年,我们围绕完善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等重大问题深入开展研究,为中央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下一步,要按照三中全会的要求和总书记讲话精神,继续深化对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和土地经营权之间的关系,以及土地经营权抵押、担保、入股等问题的研究,组织好有关试点。我们也鼓励各地围绕这些问题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提出意见建议,为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提供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扎实的理论储备。
    二、关于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加快培育新型主体,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任务,是解决“谁来种地”“怎么种地”问题的应对之策,也是当前做好农村经管工作的重要抓手。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要求,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的农业经营方式创新。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要把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一项重大战略,加快构建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近年来,各地顺应形势发展要求,积极培育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在一些地区初见雏形,在推动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建设现代农业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同时也必须看到,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还处于起步阶段,经营主体普遍存在小而散的问题,规范化、组织化程度不高,主体间的利益联结关系不够紧密,社会化服务能力也不够强,难以适应加快建设现代农业的需要。
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关键是坚持数量质量并重、鼓励多元融合发展。要在积极扶持新型主体蓬勃兴起的同时,更加注重规范化建设,提高发展的质量;在鼓励各类主体竞相发展的同时,更加注重功能互补、相互融合,使他们在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中各就其位、各得其所。重点做好四项工作。
    第一,因地制宜培育家庭农场等规模经营农户。家庭农场发展虽然刚刚起步,但各地积极性很高,目前全国已超过87万家。我部即将下发有关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指导意见,各地要做好宣传和贯彻。要通过落实土地流转、人才培养、社会化服务等政策措施,支持家庭农场扩大经营规模、改善生产条件、提高技术水平、改善经营管理。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推动出台涉农建设项目、财政补贴、税收优惠、信贷担保、农业保险、设施用地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帮助家庭农场解决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要逐步健全家庭农场管理服务制度,加强示范引导,完善服务体系。需要提醒的是,家庭农场的具体认定标准要从各地实际出发,认定标准不是市场准入,不是行政许可,而是一种政策取向,是重点鼓励扶持的对象。同时要看到,发展家庭农场是一个渐进过程,要让农民自主选择,不能以行政命令强行推动,更不能违背农民意愿垒大户。
    第二,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社。这几年我们一手抓发展,一手抓规范,大力推进工作机制创新,合作社数量快速增长,实力明显提升,作用显著增强。全国依法登记的合作社超过100万家,入社成员7400多万户。下一步要巩固成果,抓发展、抓规范,把提高质量放在更重要的位置。一是部里今年将会同有关部门启动国家示范社评定工作,引导和带动合作社健康有序发展。要大力推动农业部和工商总局关于合作社登记管理意见的落实,制定加强规范化建设的具体措施,指导合作社健康发展。各地要扎实推进这项工作。二是要积极争取财政、税收、金融、国土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强化对合作社的政策扶持。今年我部已安排开展合作社贷款担保试点,各地也要适应财政资金支农方式转变的要求,积极探索财政资金支农的办法。三是要鼓励合作社坚持自愿平等互利原则发展联合社,引导合作社自愿采取兼并、合并等方式进行重组,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提升合作社市场竞争力。四是要会同有关部门抓好信用合作试点,这件事干好了于国于民都有利。但实践中做好这件事并不容易,这方面经验教训都有。因此,要抓紧研究出台相关指导意见,基本原则是坚持对内不对外、吸股不吸储、分红不分息、风险可掌控,一开始就要立好规矩、划好边界,确保规范运作。此外,要抓好多元化多类型合作社发展,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修订工作。
    第三,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去年以来,各地围绕贯彻落实好国务院文件,采取了许多扶持政策措施,农业产业化经营呈现平稳健康发展态势。目前龙头企业达到12万多家,各类产业化组织辐射带动40%的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农业产业化要围绕发展产业、创新经营体制机制、带动农民增收致富来推进,重点做好三项工作。一是支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各地要继续把贯彻好国务院关于支持龙头企业发展的文件作为首要任务,抓好相关政策落实。要加强与金融机构沟通合作,积极推进金融创新,缓解龙头企业融资困难。鼓励发展混合所有制龙头企业是今年中央1号文件的明确要求,我们要抓住这个机遇,支持企业兼并重组,组建大型企业集团,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积极探索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向农业输入现代生产要素和经营模式的有效途径。二是推动龙头企业集群集聚。加大创建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工作力度,引导龙头企业向优势产区集中,打造产业集群,发挥示范基地在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产业转型升级、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三是引导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各地要探索创新龙头企业与农户、家庭农场、合作社等主体有效联结的组织模式。建立示范和奖励机制,引导龙头企业为农户提供信贷担保、保险资助等服务。鼓励和引导农户以土地经营权、劳动等要素入股龙头企业,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紧密联结关系。今年,我部将开展第六次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监测,各地要严格标准、认真审核。龙头企业如何联农民、带农业、富农村,发展一村一品、一乡一业是很好的途径。要高度重视一村一品工作,继续推进专业村镇建设,努力形成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的发展格局。今年,要继续组织开展一村一品示范村镇认定工作,举办示范村镇村企对接活动。农业产业化发展进入了一个新阶段,三中全会提出了许多新要求,我们要深刻领会和认真贯彻落实。要深入研究产业化龙头企业如何在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中发挥更大作用的问题,如何在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中发挥更大作用的问题,如何在带动农民增收致富中发挥更大作用的问题。总之,功夫要下在农业产业化的“化”字上。
    第四,着力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支撑。近年来,各类服务组织蓬勃发展,运行机制逐步完善,服务模式不断创新,初步形成了以农业公共服务机构为主导、多元服务主体广泛参与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目前,全国各类农业公益性服务机构超过15万个,农业经营性专业服务组织超过100万个。下一步,我们要重点做好三项工作:一是大力培育多元经营性服务组织。要在充分发挥农业公益性服务机构作用的基础上,大力培育发展专业服务公司、专业服务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等经营性服务组织,扶持开展农机作业、代耕代种代收、病虫害统防统治、肥料统配统施、集中育种育苗、灌溉排水、贮藏保鲜等经营性社会化服务。要积极创新农业公益性服务有效供给形式,探索建立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竞争机制,采取政府订购、定向委托、以奖代补、贷款担保、招投标等方式,支持具有资质的经营性服务组织从事可量化、易监管的农业公益性服务,建设各类服务性基础设施。二是积极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机制。大力推广专业服务公司加合作社加农户、涉农企业加专家加农户等服务模式,引导各类服务组织与生产经营主体形成稳定的利益关系。对各地广泛兴起的合作式、托管式、订单式、承包式等新型服务方式,要总结经验,加强示范。鼓励以县为单位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示范创建活动,探索整合现有服务资源,搭建区域性农业社会化服务综合平台。三是着力加强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要鼓励和引导各类服务组织加强标准化建设,研究提出重点行业、主要品种生产性服务具体规范标准和服务合同样本,规范服务标准和流程,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加强服务组织诚信建设,探索建立经营性服务主体信用信息共享发布平台。总之,农业部门抓农业社会化服务,很重要的是把农业公共服务体系改革建设的成果巩固住,并发挥更大的作用;把农业生产经营性服务搞起来,并不断拓展延伸。
    三、关于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农村集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探索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加快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是实现农民共同富裕和稳定农村基层政权的有力保障。中央对此一直高度重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近年来,各地积极开展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不断探索创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总体上说,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工作开始走上经常化、制度化轨道,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也在稳步推进。但要看到,我们对这方面改革认识还不足、重视还不够、手段还不多,有关集体经济组织法律地位、成员资格界定等很多问题尚未破解。前段时间,部里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进行了专题研究,算是开了个好头。下一步要在这方面鼓励探索、加快推进、力争突破,态度要更加积极。重点做好四项工作。
    第一,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目前,全国已有27个省份开展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有2.4万个村和8449个组完成改革,北京、上海以及珠三角、成都等地改革覆盖面高达95%以上。我们要抓紧总结各地的经验和做法,组织开展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经验交流,着手研究起草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切实指导地方开展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同时,要继续深化集体产权有关资产量化、股权设置、成员资格界定、新型集体经济组织主体地位和治理结构、产权交易等重大问题研究,为改革创造条件。
    第二,建设农村集体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今年,部里将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试点,探索研究交易主体、交易品种、交易规则、业务范围、经营模式和配套政策等问题。也鼓励各地依托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机构建立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依托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管理平台开展产权交易。交易市场建设要符合市场实际需要,没有必要每个地区都建设有形交易市场。
第三,扎实做好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工作。到去年底,各地农村集体清产核资工作已基本完成,集体账面资产总额达到2.2万亿元,9年来年均增幅9.7%。我们要巩固这次清产核资的成果,深入推进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今年,要着重在完善集体资产台账管理和合同管理上下功夫,部里还将继续开展全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示范县创建活动。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监管也要走信息化的路子。目前,全国已有7省、85市、1570县建立了农村集体资产信息化监管平台。今年要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逐步实现各地各级网络平台并网融合。同时,要切实加大农村审计工作力度,贯彻落实去年四部委联合下发的文件,以审计监督加强和促进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
    第四,建立和完善农村集体土地收益分配管理制度。这是征地制度改革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收益分配等方面的专项调研。请大家也针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通过出让、租赁、入股等方式产生的收益,如何进行管理、使用和分配提出建议。现在农民群众有关土地补偿费的信访不少,部里也组织了信访件督导和专项调研。各地要重视土地补偿费管理工作,健全专户存储、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专项审计和全面公开制度。
    四、关于加强农民负担监管
    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改善乡村治理机制,是中央的明确要求,也是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维护农民权益的重大举措。近年来,各级各部门按照中央要求,深入开展涉农收费问题重点治理,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拓展农民负担监管范围,强化减负惠农政策监督检查,有效防止了农民负担反弹。农民负担一直控制在较低水平,由此产生的社会矛盾显著减少,农民总体上是满意的。但也要看到,当前一些地方对减负工作重视程度有所下降,涉农乱收费问题时有出现,村级组织负担有所增加,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不够规范,惠农补贴发放中乱收代扣问题仍有发生,一些新的领域向农民集资摊派现象增多,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的长效机制尚未形成。
    下一步,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要按照常抓不懈、拓展延伸的思路来开展。要继续加强涉农乱收费、集资摊派、一事一议等方面的监管,严格禁止不合理负担;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延伸监管领域,拓展监管范围,防止农民负担在新的领域滋生蔓延。重点做好四项工作。
    第一,深入开展农民负担问题重点治理。要加大向村级组织乱收费乱摊派的治理力度,重点解决政府应承担的建设和服务费用以及部门工作经费转由村级组织承担的问题。各地要结合实际,重点选择1-2个农民负担问题突出的领域开展专项治理。推行部省联合治理与省级自主治理相结合的方式,继续选择农民负担问题较多的县(市)开展综合治理。要加强农民负担信访案件督查督办,推动解决农民反映的重点难点问题。
    第二,完善和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要加强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监管,绝不能因为财政奖补的实施而放弃监管职责,坚决防止一事一议成为加重农民负担的口子。加强对一事一议组织实施的指导监管,强化筹资筹劳方案审核和专项检查,组织开展一事一议专项审计,加强一事一议信息化建设。研究制定《一事一议规范管理县管理办法》,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建立有进有出的监管机制。适时修订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推动健全财政奖补机制。
    第三,拓展农民负担监管范围。总结推广各地拓展农民负担监管范围的实践经验,加强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公共服务、农业社会化服务、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等领域乱收费的监管。适应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要求,推动农民负担监管向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延伸。
第四,强化减负惠农政策落实监督检查。要加强对农民负担新情况新问题的跟踪    调查、情况核实和督查督办,组织开展农民负担和一事一议专项检查。坚持开展农民负担年度检查和全国重点抽查,深入查找问题,督办违规违纪行为。继续开展减负工作督导,通报督导结果,落实监管责任,推动地方建立逐级督导评价制度。适当调整农民负担监测范围,修订完善监测指标,构建包括新型经营主体在内的监测指标体系。
    五、关于加强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
    经管工作千头万绪,最终都要靠人来落实。加强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是完成好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等项任务的组织保障。2010年农经体系建设座谈会以来,各地积极推动农经体系建设,农经事业单位参公管理进一步推进,部分地区的乡镇农经机构得到加强或恢复,一些地方基层工作条件明显改善。但目前农经机构建设不足,职能不相称、管理体制不顺、基层工作力量薄弱的问题仍然很大,很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
    改革开放以来,中央要求加强农经体系建设有三次。第一次是1980年,为平稳推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经中央同意,下达2.85万名乡镇经管干部指标,各地经管机构和系统得以恢复。第二次是2000年,为推进农村税费改革,中央3号文件明确要求建立健全有权威的农经工作机构,造就一支熟悉农村政策的专职队伍。现在是第三次,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2012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要求,“强化农村经营管理职能,抓紧研究制定改革和加强基层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的意见”,今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加强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我们要抢抓机遇、攻坚克难,努力使农经体系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第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明确本地区农经体系建设的目标、解决的重点问题、推进的具体思路,细化责任分工、抓好督促落实。要积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提出加强农经工作和体系建设的具体政策建议。要加强与机构编制部门的沟通协调,反映体系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争取理解支持,妥善解决农经体系建设中的难题。
    第二,要强化具体指导。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认真分析本地区制约农村经营管理职责履行的主要问题,积极提出解决对策。尤其是乡镇农经机构建设,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乡镇机构单独设置的要继续保持,履行好农经职能;综合设置的,要定岗定责,合理确定人员编制,满足工作需要;尚未明确具体承担机构的,要抓紧督促、尽快明确具体承担机构和人员。
    第三,要创新建设思路。顺应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求,注重向素质提升要编制、向创新管理要编制、向信息技术要编制。通过明确乡镇政府农村经营管理基本职责,推动健全基层农村经管工作体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设立一些农经管理服务公益性岗位,多途径充实乡镇农经工作队伍。
    第四,要强化能力建设。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准确把握新时期“三农”工作理论创新和政策创新成果,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坚定性。要掌握正确的思想方法,树立大局观、增强包容性,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注重从群众创造中汲取营养。要努力创新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有想法、会选择,更要敢作为、敢担当,不断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前瞻性和指导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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