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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距离最后争取吃活鸡权利还剩一星期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4/10/13 10:35:53 关注:179 评论: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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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7日,广东省政府法制办公布《广东省活禽经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为期一个月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网站显示,截止10月11日,距离征求意见截止日期还有一个星期,已有624人通过广东省法制办公室公开征求意见系统发表意见和建议,阐述自己的观点,以促进该办法更加科学制定。

  根据意见征集统计,在这624人中,86%的人文化程度在大学以上,其中有10%是硕士,4%是博士,而高中以下文化只有14%;男性为77%,女性为23%。

  他们对草案的出台呈一边倒的态势,反对关闭活禽市场,要求尊重地方饮食习惯,保障家禽养殖户利益。草案第四条规定将“珠江三角洲各地级以上市城区”设为活禽经营限制区。第五条规定活禽经营限制区内实行活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不得设立活禽批发市场。

  截止10月11日,争取吃活鸡的权利还有一个星期,你还什么意见需要发表出来?请登陆,发表你的意见,让政府听到你的声音。

  网友从不同角度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见解,小编摘选其中十条网友观点如下:

  广东家禽业经历了2013年4月-8月、2013年12月-2014年3月两轮H7N9的重创,元气大伤,可以说事件的破坏程度已严重危及全省家禽业的生死存亡。虽然,2014年3月底后,肉鸡行情逐步好转,当前肉鸡价格重回成本线以上,但“H7N9重症患者”(广东家禽业)仍在“ICU鬼门关”经受着“生死考验”,整个行业仍极度脆弱,家禽企业资金链仍高度紧张,企业经营非常困难,企业群体岌岌可危的局势并没有发生实质性改变。家禽产业涉及巨大的农民群体,潜在一系列严重的社会和谐与安定问题,如果处理不当,则风险与日俱增甚至一触即发。 广东家禽业经历两次H7N9流感和“冰鲜鸡”运动后消费量明显减少,马上要到的“今冬明春”迷雾重重,很可能险象环生。广东家禽业的春天还远未到来,真正的考验才刚刚开始。2013年4月至2014年3月,广东家禽业超100亿元的巨额损失已经严重透支生存能力和应变基础。 因此,南方黄鸡行业协会120多家成员企业联合向有关部门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期盼能慎重考虑。 一、不出台《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 二、如果一定要出台此管理办法,建议开始执行时间至少推迟至2015年6月。主要原因是“今冬明春”家禽业面临更多变数,面临“生存危机”。 三、如果一定要出台此管理办法,期盼能深入研究协会120多家禽企的修改意见及建议。

  反对此办法的实行!这对养禽业将是毁灭性的打击 一、建议省农业厅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解决好接地气的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把征求各养禽业行业协会意见放到议事日程上来。在全国上下都在开展群众路线实践教育的今天,广东省农业厅不应只是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讲话和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走形式,摆过场,应实实在在地接好地气!广大的家禽养殖业户是纳税人,在涉及养禽业的转型和发展上,有发言权!不是任人鱼肉! 二、认真学习一下李克强总理的对市场“法务禁止即可为”、对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的精神,不可过度干预市场!

  1.活禽鲜吃是中国自古以来的消费习惯,也是中国家禽文化的重要体现,传统文化应给与保留。2.中国人经营战术特别擅长游击战,以罚代管导致最终跟多的是隐在的食品安全和社会情绪的多元化。3.政府应该是加大规范经营的场地建设投入和上游生产环节的安全监督。

  如果政府非要实行该条例,我认为在农贸市场禁止零售活禽无问题,但应在每个市设立1至3个活禽批发市场。活禽批发市场配套活禽屠宰,冷链配送,不一定要全部机械化屠宰。这样,小型养殖户也可以在批发市场销售,农贸市场没有了活禽零售,感染H7N9禽流感的机会大大降低,既保护养殖者的利益,又可以降低传染H7N9禽流感的风险。

  1、此次广东省出台的活禽经营管理办法对于今后整顿活禽市场是有一定作用的,但假如立马实施的话会有很多问题,广东省是活禽养殖大省,去年出栏10.4亿只,位居全国第二,养殖规模甚大,当然与之相关的其它产业链也是巨大的,所以政府每个决定都会对很多与活禽生产、经营等相关的单位或个人带来影响,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才是可取之道。 2、总则的第五条:活禽经营限制区内实行活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不得设立活禽批发市场。个人认为此办法实施起来会相当困难,禁止活禽上市,必定会使很多养殖户不满,集中屠宰虽然会有利于控制禽流感的传播,但也间接的提高了活禽的销售价格,使的本来物价就已经很高同时雪上加霜,再者生鲜上市,谁能保证市场上的生鲜一定是经动物检疫部门检验合格的呢?万一有不法份子将病死禽制成生鲜流入市场,那受害人还是消费者,所以我觉得此决定还有待商榷。 3、第十三条规定“一日一消毒清洁,一周一空栏大扫除,一月一休市”制度,其中的休市一月,或许它对疫情的控制会很有效,但我们有没有想过这对于那些养殖企业和个体经营户会是多大的打击,我以前也去过养殖场实习,他们每个月都有规定的日期进行活禽出栏,如果不出栏那对他来说就要继续饲养,而这就无形的增加了养殖户的成本,这必然会导致行业秩序混乱。 4、个人认为此办法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是其中有个别项有点操之过急,就如同改革我们都需要几十年的时间才有所成效,所以建议政府有些地方还是认真考量,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循序渐进,将我省的活禽市场规范化,一步步的控制禽流感最后净化禽流感。

  我认为禁止活禽交易是政府一种防卫过当,广东人饮食文化是鲜活湖南人是辣四川人是麻。不让广东人吃鲜给等不让湖南人吃辣不让四川人吃麻一样。口口声声说是给企业提升转型那是不懂家禽行业的人说的,其实是把企业往死里逼。千百年的饮食习惯不是一条法规就可以改变的。我反对禁活!

  草案中第19条规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活禽检疫、检验合格证明的查验,严禁销售无合格证明的活禽”,而在第二十四条又规定,“购入、销售和加工病、死禽只或者无检疫证明的活禽和禽肉,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相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按上述规定,对销售无合格证明的活禽的违法行为,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进行执法,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有监管责任但没有执法权,这将导致职责模糊,权责不对等,而且难以操作,是否食药监部门每次发现市场上销售无合格证明的活禽都要通知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前来处罚?这样既阻碍执法效率,又容易造成部门间扯皮。因此,鉴于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是活禽检验检疫的专业部门,有专门检验检疫机构,有专业技术人才;而且按本人个人理解,应检疫而未检疫的活禽不应列入食品的范畴,不应该由食药监部门进行监管。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相关规定处理。综上所述,建议将第十九条对“销售无合格证明的活禽”的监管职责改为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履行。

  建议将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活禽屠宰环节的监督管理...”修改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活禽屠宰企业屠宰环节的监督管理...”。理由如下:原表述范围过大,农业部门无权管理活禽养殖场、交易市场、农贸市场、家庭小作坊等场所屠宰行为。

  坚决反对关闭活禽市场,这是政府懒政行为。不负责任的行为,一个传统产业千全万万农民依赖以生存的产业将因为大府的一纸禁令而消失。这些农民该怎么办,今年2月份因为广州突然关闭活禽市场引发了上千鸡农到省府请愿。这是前所未有的这些鸡农都是一些善良的农民对政府是无恶意的。只是 被逼得无可奈何了。如果政府强推冰鲜鸡这部分农民将成为社令不稳定因素。我们许多优质鸡品种将消失取而代之的是白鸡快大鸡。那将是美国人的天下我们拱手将13亿人的菜篮子交给了美国人。到时还谈什么食品安全这是经济的侵略。跪请领导们三思为了千万农民为了食品安全。有一天我们把自己的优质鸡品种丢了吃着福喜的过期肉用的是转基因大豆那是多可怕的事。

  我国南方地区已经建立起黄鸡活禽交易模式,这是符合人民实际需求的,是被历史证明的科学的一种模式。虽然H7N9事件归咎于活禽市场,但也不能因此就斩断成熟的供应模式,否则毕将影响人们的正常生活。尤其两广地区自来喜食活禽,又有无鸡不成宴的习俗,一时难以接受冷鲜鸡。按照政府以人为本的宗旨,应制定计划,放缓脚步,科学引导。很显然,习俗的形成不是短时间一蹴而就,也不是政府强制就可以改变的。应该采取逐步试点,慢慢扩大,加强消毒,加强监管的策略,也给养殖企业一个喘息的机会,给人民一个接受和改变的时间,给政府一个光辉为民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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