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昨日发布消息,吉尔吉斯斯坦共和国国家动植物检验检疫总局通过审批,同意包括双汇、华英在内的河南5家肉类生产企业向其出口肉类。
我国是吉尔吉斯斯坦第二大进口货物来源国,约占总进口量的19.4%。资料显示:吉尔吉斯年肉类需求量约为34万吨,每年需进口肉制品约15万吨。受禽流感影响,自2013年4月起,吉尔吉斯对从中国进口肉制品实行临时禁令。2013年10月吉方解除自我国进口肉类禁令,但需要吉方工作组对企业进行检查,确保没有任何动植物疾病方面的问题方能进口。
此次我省通过审核的5家公司包括河南华英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鸡、鸭)、河南陈州华英禽业有限公司(鸡)、漯河双汇食品有限公司(猪肉)、新郑市大洋食品有限公司。我省企业从各方面展示了省内出口肉类产品质量安全整体水平和动物疫情控制能力,吉尔吉斯斯坦官员顺利通过对我省企业生产加工环节的检查、确证和对企业相关资质的核查,并认为我省肉类产品质量安全整体水平高,动物疫情控制能力强,企业管理规范。据了解,华英集团已与吉尔吉斯斯坦进口商达成每年8400吨的鸭肉出口意向,本月出口492吨鸭肉、500吨鸡肉的合同已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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