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麦、德国、荷兰发布了关于动物福利的联合声明,呼吁欧盟进一步改善那些已有规定的动物品种的福利,并进一步扩大到其他品种。
近日,欧盟农业和渔业局听取了丹麦、德国和荷兰代表团在2014年12月14日荷兰富格特举行的有关动物福利的三国部长会议上所商讨的结果。
在此背景下,三个成员国发表了一份联合声明。有些成员国支持这一倡议。有些国家则提出,考虑到欧盟动物福利的高标准,来自出口给欧盟的第三方国家的互惠必须被要求。也有一些国家指出,在提出新的提案之前,应当确保本领域现有的立法被正确实施。
丹麦、德国和荷兰认为欧盟应当进一步制定关于动物福利的政策法规,并专注于以下方面:更好地监管,在区域内开发一个更简单的现代立法提案;更好的福利,进一步改善已有立法区域的动物福利水平;推广动物福利知识,增强动物福利意识。
联合声明摘要:
丹麦、德国和荷兰的农业部长们呼吁欧盟应当更严格、始终如一地实施当前的福利法规。
他们称,考虑到最新的科学发现、技术创新和社会经济趋势,目前的一些法规需要进行调整。他们强调需要关注动物基础福利措施,要更好的告知消费者,要规定运输时间以及运输期间的鸡群密度,要审查非治疗目的的捕杀淘汰-包括母鸡的断喙。
他们呼吁立法要涵盖其他的动物,包括火鸡、肉种鸡、雏鸡以及宠物(狗、猫)。
培训人们改善对待动物的方式,提高其他人如消费者的福利意识。
应当利用与欧盟其他政策可能的协同效应,如共同农业政策和环境政策。
最后,联合声明呼吁,应当对欧盟中那些动物福利先锋,以及在欧洲乃至国际上积极参与提高动物福利意识的国家给予更多的支持。
对于给猪断尾,这三个国家呼吁加强欧盟法规的实施,确保所有的利益相关组织承诺逐步停止对猪进行断尾。
关于抗生素,联合声明称应该进一步减少抗生素的使用,不管是在欧盟还是在国际层面,在这个领域应当建立一个共同战略来创建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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