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南川: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活动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5/7/14 9:57:36 关注:332 评论: 我要投稿
|
|
为营造人人关心、人人参与、人人监督畜产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确保全区畜产品质量安全,近期,区动监所采取多项措施在全区范围大力开展了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活动。 一是开展以“守法生产、依法监督、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为活动的主题。以《重庆市动物防疫条例》、《 重庆市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办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畜牧业相关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进行宣传,引导畜产品生产经营者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强化主体责任意识。 二是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和执法人员理论和业务技能培训。以分所为单位集中组织畜牧站职工及管理相对人对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学习和培训,培训场次15次,培训站上职工220人、管理相对人360人,做到全内容培训、全人员参与,进一步强化监管执法人员法治观念,提高监管执法水平。 三是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做好四个重点环节的监管:动物调运监管环节、屠宰监管环节、饲料兽药投入品监管环节、动物诊疗监管环节,做到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一体化。 四是加强档案管理。实行 “一户一档”登记备案管理制度,包括辖区饲料兽药经营户、规模养殖场、屠宰场(点)等,其内容包括场所照片、登记人健康情况、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登记人备案表等内容,为今后实行“黑名单”制度打下基础。
|
|
文章来源:南川动物卫生监督网 文章编辑:现代畜牧网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大 中 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