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又添一家国家级出口农产品(禽肉)质量安全示范区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5/11/24 9:58:04 关注:321 评论: 我要投稿
|
|
本报讯 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公告,位于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的出口禽肉质量安全示范区获批成为国家级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这是安徽省第七个国家级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
近年来,安徽检验检疫局主动与滁州市政府对接,充分发挥在信息、政策法规、技术标准、认证认可方面的政策优势,指导帮助来安县深入开展禽肉示范区创建工作。目前已建成示范区内农业化学投入品添加剂控制体系、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体系、预警通报与应急体系、企业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多元化国际市场体系六大体系,全面保障该示范区内各项工作的有效运转。
据了解,该示范区现有规模化养鸡农场44个,拥有1个肉鸡养殖龙头企业——嘉吉动物蛋白有限公司,2014年示范区总产值8.48亿元。目前,已建立了两级兽医药监管系统,完善养殖基地诚信档案,建立了100名防疫员队伍。同时推行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GAP(良好农业规范)标准,完成了4家养殖基地的GAP认证、5家养殖农场的出口备案登记。
此次获批成为国家级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一方面可以有效地带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另一方面可以全面提升来安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并对推动安徽省禽类产品走出国门具有重要意义。(王玉环)
|
|
文章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文章作者:王玉环 文章编辑:现代畜牧网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大 中 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