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见》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5/11/25 11:02:18 关注:314 评论: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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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前,按每个食品药品基层监管所至少2名行政编制人员的要求落实人员配备;按每村(社区)1人的标准加强协管员队伍建设对全省食品生产经营者逐步实行黑名单制度管理本报讯(记者 周伟)近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见》,从完善监管体制、建好监管队伍、提升基础能力和强化责任落实等四个方面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要求加快构建政府负总体责任、企业负主体责任、监管部门负监管责任、相关部门负协管责任的“四位一体”责任体系,加强食品追溯制度建设。
自2013年起,我省启动新一轮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针对目前部分区县将食品药品监管与工商、质监等部门“三合一”或“二合一”组建市场监管局的新情况,《意见》要求这些区县可结合当地机构调整整合实际加挂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牌子,并在职能确定和内部机构设置中突出食品监管职责。同时,加强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建设,建立健全全程协作机制,推进联席会议、综合执法、绩效管理等制度创新,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食品生产经营准入、日常监管、稽查执法、事故处置等方面形成合力,并明确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由行政主要负责人担任。
在监管队伍建设方面,《意见》要求完善岗位设置,与简政放权、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工作相结合,厘清省、市、县、乡四级食品安全监管事权;今年底前,按每个食品药品基层监管所至少2名行政编制人员的要求落实人员配备;按每村(社区)1人的标准加强协管员队伍建设。
在提升基础能力方面,要将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监管等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将基本装备、取证装备、快速检测和应急处置等4大类食品安全监管装备配备经费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加大市县两级食品检验检测机构改革划转整合力度,推进县级区域性、综合性检验检测机构建设,督促大型农贸市场、大型批发市场、大型超市等大型食品流通场所加强快检能力建设;推进购买社会服务,促进第三方食品检验机构发展。
在强化责任落实方面,“十三五”期间,实现婴幼儿配方奶粉、乳制品、肉及肉制品等食品可追溯,按计划出台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等的监督管理办法,对全省食品生产经营者逐步实行黑名单制度管理。实施网格监管,形成各级相关部门上下结合、左右协调、互为补充的网格化监管格局,实现食品安全监管力量全覆盖零缝隙。对因责任不落实、保障不到位、监管不力造成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或不良影响的,要依纪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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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四川日报 文章作者:周伟 文章编辑:现代畜牧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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