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频道
产经·企业  曝 光 台  本网动态  现代畜牧舆情  
当前位置:首页产经·企业中国畜牧 → 文章内容

《上海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从2016年1月起实施。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6/2/15 17:47:25 关注:247 评论: 我要投稿

双汇—世界领先的肉类供应商
    2016年2月15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上海发布”微博了解到,新修订的《上海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由市食安办制订,规定举报事实的按该案货值金额3%-6%给予奖励;举报线索的按金额2%-3%奖励;举报案件金额无法计算,但涉及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等,可视情给予200-2000元奖励。
  根据修订后的《上海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涉及30种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或违法犯罪线索的举报,经核实将予以奖励,包括未经许可从事食品或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未经获准定点屠宰而进行生猪及其他畜禽私屠滥宰的。
  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近年来一些在媒体上被多次曝光的“热门”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也列入了举报并获得奖励的范围,如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回炉”生产食品的,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的,生产经营未按照规定显著标示转基因食品的,违法违规收运处置“地沟油”等。
  举报人根据举报提供的证据与事实相符合的程度及违法生产经营食品的货值金额,将获得一次性奖励。规定举报事实的按该案货值金额3%-6%给予奖励;举报线索的按金额2%-3%奖励;举报案件金额无法计算,但涉及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等,可视情给予200-2000元奖励。
  以上举报奖励的奖励金额最低不低于200元。举报人有特别重大贡献的,经市食安办主任办公会议审议同意,奖励额度可以不受上述限制,但最高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而此前施行的《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报有功人员奖励办法》,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有功人员的奖励金额最高为20万元。
  除了实名举报,举报人还可以选择隐名举报,即举报人不提供真实姓名或名称,但提供其他能够辨别其身份的代码,如身份证缩略号、电话号码、网络联系方式等;也可以匿名举报,不想让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与之取得联系,做一名“无名英雄”。
  澎湃新闻记者还从上海市食药监获悉,2015年,上海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共落实有奖举报件数共计995件,奖励金额共计84.3万元。
文章编辑:现代畜牧网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
加拿大对食品安全法案展开评议2024/4/28 18:19:43
新疆霍城县召开2023年度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表彰大会2024/4/28 12:40:33
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吴承丙在临沂市调研校园食品安全工作2024/4/28 12:37:52
“五一”假期食品安全消费提示(2024年第6号)2024/4/26 18:19:24
2023-2024年度全球食品安全与健康十大研究热点发布2024/4/26 18:16:49
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2024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2024/4/26 18:11:26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您可能感兴趣的产品更多>>

版权所有 现代畜牧网 Copyright©2000-2023 cvo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0426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