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阜阳:火腿肠里吃出“塑料纸” 厂家十倍赔偿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6/3/24 9:47:51 关注:443 评论: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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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报 安徽网(www.ahwang.cn)讯 3 月19 日,阜阳市民王女士在吃早饭时,发现被烤好的火腿肠里,夹了一个看似塑料纸的异物。之后,王女士反映到了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日前,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从阜阳市颍泉区市场监管部门获悉,目前,厂家已按销售金额的10 倍,对王女士予以赔偿。
早饭吃出了“问题”
据王女士介绍,春节前,她在阜阳市人民路附近的花园菜市,买了一袋“台湾风味烤肠”,准备回家炸着吃。一袋火腿肠吃了将近一半,感觉味道还挺好。然而,就在3 月19 日,吃早饭时,她发现一根火腿肠里夹了一个看似塑料纸的异物。
王女士说,幸亏是大人发现的,要是小孩吃火腿肠,可能就会没注意吃到肚子里。“真吃进去了,肯定对孩子身体有影响。”王女士说,想到这里,她就觉得很后怕。
在这种品牌的火腿肠包装袋上,记者看到,产品还在保质期内,生产厂家在山东潍坊,所有标识也都齐全。王女士表示,如今食品安全一直是人们探讨的重要话题,这种火腿肠又是小朋友们喜爱吃的食物,大街小巷都有的卖,“出现了异物,肯定是商家在制作火腿肠过程中,没有注意卫生。”
厂家予以十倍赔偿
据王女士介绍,3月19日,她来到花园菜市,找到了售卖火腿肠的商家。“肉里面咋夹有塑料纸?”经过一番争吵,商家表示愿意按原价退回王女士25元,并同意联系厂家,告知此事。但王女士担心此事就这样不了了之,于是拨打了阜阳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电话。
随后,颍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也赶到了现场。
昨天,颍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人员告诉记者,从外观上看,难以断定产品有问题,他们对商家进行了一系列检查,做了详细登记,并告知王女士和商家带上相关物品和材料,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再做进一步的调查。“现在已经协调处理好了。”相关人员告诉记者,经过审查,生产火腿肠的厂家为正规厂家,手续齐全。“目前,按照相关规定,厂家以10 倍商品售价赔偿王女士,并支付王女士来回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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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新安晚报 文章作者:赵雅艳 王振宇 文章编辑:现代畜牧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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