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频道
产经·企业  曝 光 台  本网动态  现代畜牧舆情  
当前位置:首页产经·企业人物聚焦 → 文章内容

于康震:加强监管落实责任 扎实做好兽用疫苗监管工作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6/5/7 0:38:32 关注:271 评论: 我要投稿

  本网讯  5月6日,农业部召开全国兽用疫苗监管工作视频会议。农业部副部长于康震强调,要切实加强监管,狠抓责任落实,坚持“产出来”“管出来”两手抓、两手硬,有效确保兽用疫苗质量安全,为维护养殖业生产安全、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于康震指出,近些年我国兽用疫苗监管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法规制度不断健全、产品质量不断提高、产业竞争力不断提升,但当前兽用疫苗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还存在薄弱点,监管力量不足、体制不顺的问题依然存在,必须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兽药特别是兽用疫苗质量监管的极端重要性。
  于康震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相关工作。一是严格把好疫苗生产企业准入关。对下放各省的兽药生产许可证核发许可事项,严格执行兽药行政审批规章制度和程序,建立行政审批岗位责任制,做到“接得住、管得好”,依法审批、高效审批、责任审批、廉洁审批。二是组织开展兽用疫苗经营使用大检查。以“查隐患、严治理、保质量”为主题开展疫苗质量大检查,深入查找兽用疫苗流通使用环节存在的问题,消除风险隐患。三是切实做好强制免疫用兽用疫苗招标采购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严格规范疫苗招标采购活动;科学制定招标条款,坚持正确招标导向,及时公开招标采购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四是加强监督执法从严从重处罚违法行为。持续规范和整顿兽用疫苗市场秩序,对假劣疫苗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对严重不符合生产条件和恶意造假的、非法制售“自家苗”、擅自扩大临床试验范围、非法销售中试产品以及扩大适应症等违法行为,要严格执行“从重处罚公告”,依法吊证撤号,并对责任人实施禁止从业处罚。
  于康震强调,各级兽医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建立健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各疫苗生产企业要依法履行疫苗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认真开展查质量意识、查管理制度、查质量隐患、建立严格产品放行制度的“三查一建”活动。各疫苗经营企业要严格按照兽药GSP规定,抓好疫苗储存、运输工作,做好冷链温度监测和记录;严格执行“五不得”要求,即不得经营强制免疫用疫苗,不得经营未经委托的疫苗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不得违法制售假劣疫苗,不得违法销售临床试验用疫苗,不得违规夸大宣传,误导养殖者。养殖者要依法采购合法疫苗,不得使用假劣疫苗,养殖企业不得定制、使用所谓的“自家苗”。

文章编辑:现代畜牧网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
于康震:推动畜牧业可持续发展 动物福利养殖成共识2022/12/3 20:52:55
于康震:去年农产品贸易逆差增长超30%,做强农业品牌需要打好种业“翻身仗”2021/5/10 13:39:51
于康震:去年农产品贸易逆差增长超30%,做强农业品牌需要打好种业“翻身仗”2021/5/10 11:39:51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您可能感兴趣的产品更多>>

版权所有 现代畜牧网 Copyright©2000-2023 cvo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0426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