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康震:兽用疫苗存在监管盲区 有企业制售假劣疫苗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6/5/23 17:39:54 关注:317 评论: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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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副部长于康震近日披露,兽用疫苗监管力量和水平与对兽药监管工作的要求还不相适应,存在监管盲区;一些生产、经营企业存在夸大宣传、误导养殖者使用,甚至制售假劣疫苗等违法行为,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
于康震坦言,虽然兽用疫苗产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仍存在薄弱环节,迫切需要补齐短板。研发上,仍存在低水平重复、工艺创新研究不足、疫苗品种结构性缺失、基础应用研究与产业化脱节等问题,不能完全满足防疫需要。生产上,一些生产企业仍然存在质量意识不高、未严格按照GMP规范组织生产、生产工艺落后、原辅材料质量控制不严、产品质量不稳定等问题。流通使用上,一些经营企业未严格按照兽药GSP要求开展经营活动,存在购销记录不完整等问题。县以下疫苗运输保藏冷链(冷藏)系统尚不完善,存在脱离冷链条件下运输问题。监管上,存在监管机构队伍不健全、基础设施落后、监管力量不足问题,特别是基层,普遍处于缺人员、少手段状态。
于康震提出,这些薄弱环节给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带来一定隐患。为此,“十三五”期间,将严格把好生产企业准入关,坚决淘汰达不到标准的企业,严格执行违规违纪行为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不作为或乱作为的人员进行责任追究;组织开展兽用疫苗经营使用大检查,对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进行严格执法,集中整治,依法整改,消除隐患;做好重大动物疫病疫苗招标采购及管理工作,探索实行“先打后补”的强制免疫政策,加快转变兽医公共服务方式;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严格产品放行制度,对达不到质量标准的疫苗,一律不得出厂。
于康震还要求,严格监督执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兽药行为。发现企业不符合GMP检查评定标准的,要监督企业进行整改,整改仍不达标的,坚决吊销生产许可证。对严重不符合生产条件和恶意造假的、非法制售“自家苗”的、擅自扩大临床试验范围、非法销售中试产品以及扩大适应症等违法行为,严格执行“从重处罚公告”,予以坚决打击,严肃查处,依法吊销兽药生产许可证,并对责任人实施禁止从业处罚。强化责任追究机制,对失职渎职、徇私枉法等问题,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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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法制网 文章作者:王开广 文章编辑:现代畜牧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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