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谷城:一黑心商家售卖“问题猪肉” 被罚款13万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8/8/7 13:50:28 关注:431 评论: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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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我们每个老百姓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但有人却为了牟取暴利赚黑心钱,售卖“问题猪肉”,全然不顾他人生命安危。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2017年1月,相关部门接到的一个举报电话将这种恶行扼杀在了萌芽。
谷城县冷集镇一男子为谋取私利,铤而走险,企图将16头死因不明的猪进行屠宰、加工。2017年1月12日,谷城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接到群众电话举报,称冷集桥头生猪交易户周某正在屠宰加工死因不明的猪,请迅速派人查处,执法人员立即赶到冷集桥头进行调查取证。
到达屠宰场后,执法人员发现院内共有16头猪已死亡,全部无免疫耳标,颈部无宰杀放血口,死猪体表有明显的出血斑。
谷城一黑心商家售卖“问题猪肉” 被罚款13万图为:“问题猪肉”被查封
经调查询问,周某称2017年1月12日凌晨2点,从河南南阳运输66头生猪到谷城周某兴办的牲畜交易场所,周某在卸完猪后发现死亡了16头,于当天6点多把已死亡的16头猪运到他人开办的屠宰场所进行屠宰、加工。周某屠宰加工死因不明生猪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五条第(五)项之规定。谷城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向周某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没收死因不明的16头生猪(1470公斤);处同类检疫合格生猪货值金额五倍罚款计132300元。但周某并未及时履行义务,2017年11月27日,谷城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向谷城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对周某的行政处罚决定。谷城法院受理此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申请执行人作出的处罚决定的合法性进行了审查,并作出裁定:对申请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准予强制执行。
谷城一黑心商家售卖“问题猪肉” 被罚款13万图片说明: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周某主动到法院缴纳罚款周某收到上述裁定后没有申请复议或向法院起诉,但又不主动履行。为此,谷城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于2018年1月22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承办人曹刚立即向周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并督促周某尽快履行义务,但周某均口头上答应,却迟迟不缴纳罚款。后执行员与周某交涉多次无果后,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冻结了周某的银行卡与信用卡。此后,周某在做生意期间,发现自己的银行卡与信用卡均被冻结,且被限制了高消费,无法乘坐高铁、飞机出行,迫于“失信”的巨大压力,周某主动到法院缴纳了罚款,此案顺利执结完毕。
温馨提醒
食品安全事关国计民生,大家在购买猪肉时应注意些什么呢?
1、到证照齐全的猪肉销售档(店)购买;
2、购买检验检疫证件齐全的猪肉,以保证肉品的质量;3、如购买到“问题”猪肉,应保存证件,及时投诉和举报;4、料理时要注意肉要煮熟,切肉刀切其他菜前要洗涤,少吃或不吃刺身等生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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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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