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猪肉市场价格行为 泉州发布提醒告诫书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9/9/29 16:48:57 关注:680 评论: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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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 张文章)9月27日,福建省泉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规范猪肉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提醒告诫生猪及猪肉生产流通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规定,自觉执行政府稳定调控猪肉市场价格相关政策,不得实施任何破坏猪肉市场价格秩序的相关违法行为。
近阶段,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正积极采取各种政策措施调控稳定猪肉市场价格,努力保障人民群众对猪肉及其制品的正常消费需求。泉州市市场监管局要求生猪及猪肉生产流通经营者必须依法取得猪肉市场经营主体资格,须明码标价,不得有不按规定内容明码标价、标价之外加价出售猪肉商品或收取未标明费用的行为;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囤积居奇,导致猪肉商品供不应求而出现价格大幅度上涨;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猪肉价格过高上涨;不得有其他违反价格监督管理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行为。
泉州市市场监管局要求辖区内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依照职责加强对猪肉市场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同时畅通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发现生猪及猪肉生产流通经营者存在价格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法查处,坚决打击;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泉州市市场监管局希望生猪及猪肉生产流通经营者能积极主动承担维护市场繁荣稳定的社会责任和经营主体责任,共同营造稳定有序的猪肉市场经营环境,同时,希望社会各界和消费者对经营者的价格行为予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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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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