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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金融服务只需“加快发展”这一条措施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1/5/28 13:15:27 关注:221 评论: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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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人民银行、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财政部、银保监会和证监会发布了《关于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意见》(银发〔2021〕133号)。这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重要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的具体部署。这个文件的重点是什么?是又释放了一堆新政策吗?其实并不是,而是又一次工作部署。大力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亟需加快发展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服务”。“加快发展”,就是这个文件的核心内容。
  做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意义重大并不是都十分清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逐步成为保障农民稳定增收、农产品有效供给、农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但一些地方,面向他们去创新专属金融产品,提升金融服务的可得性、覆盖面、便利度确实是金融服务转型的重大难题。从目前的基层实践看,政策导向与改革措施都已经到位,但是落地服务的能力受制于体制机制惯性尚有差距。“133号意见”提出了充分认识做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的重要意义、加强信息共享、增强金融承载力、健全金融服务组织体系、推动发展信用贷款、拓宽抵押质押物范围、创新专属金融产品和服务、完善信贷风险监测分担补偿机制、拓宽多元化融资渠道、提升农业保险服务能力、强化政策激励、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等12个方面的任务,必将推动基层金融机构加快做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的步伐。
  这12个方面的工作,在基层确实都存在,都是软肋,都需要切切实实地下功夫去做。比如“充分认识做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的重要意义”并不是每个地方都对此有充分的认识,许多工作越俎代庖,没有调动起农民积极性,得不到呼应,这项工作也就自然做不下去了。“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共享”等于让这些经营主体有名有姓有档次了。再比如“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名录、土地、示范、补贴、信贷、保险、监管等相关数据目录、标准以及共享和比对机制,鼓励各地探索建立以农村土地和生产经营数据为核心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数据库和融资综合服务平台,依法合规共享数据”,这等于是建立了一个全新的治理体系。更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的问题,也不是没有针对性。当前许多措施不好落地正是因为不知道谁牵头,那就需要“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农业农村、财政、银行保险监督管理、证券监督管理、地方金融管理等相关部门建立沟通协调工作机制,结合实际细化本辖区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措施、职责分工。”
  “133号意见”的第十条是“提升农业保险服务能力”,提出“探索构建涵盖财政补贴基本险、商业险和附加险等的农业保险产品体系,更好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多层次、多元化风险保障需求。积极推进稻谷、小麦、玉米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这些工作其实早已部署多年。2019年,中央深改委审议通过的《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财金〔2019〕102号),提出了两大目标。到2022年,基本建成中央与地方分工负责的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稻谷、小麦、玉米3大主粮作物农业保险覆盖率达到70%以上;到2030年,农业保险总体发展基本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102号意见”在“拓宽农业保险服务领域”中就提出了“探索构建涵盖财政补贴基本险、商业险和附加险等的农业保险产品体系。稳步推广指数保险、区域产量保险、涉农保险,探索开展一揽子综合险,将农机大棚、农房仓库等农业生产设施设备纳入保障范围。开发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的保险产品。”在优化农业保险运行机制方面,提出了“鼓励探索开展‘农业保险+’。建立健全保险机构与灾害预报、农业农村、林业草原等部门的合作机制,加强农业保险赔付资金与政府救灾资金的协同运用。推进农业保险与信贷、担保、期货(权)等金融工具联动,扩大‘保险+期货’试点,探索‘订单农业+保险+期货(权)’试点。建立健全农村信用体系,通过农业保险的增信功能,提高农户信用等级。” 正是由于有了如此详尽的部署,这次的“133号意见”只是提了一句:“发挥‘保险+期货’在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中的作用。”
  目前看来,不是政策不足,而是实践乏力。保险的意义、“保险+期货”的意义,被越来越多的文件提及,但是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这个层面,主动参与的并没有越来越多。特别是“保险+期货”,此前的试点多数都是一个地方或一个模式只做一次,基本凑不够整明白的时间。这样一来,“耳濡目染”的教化作用都没有了。一些多年组织项目实施的农业干部也表示“我并不懂”。所以,要改变观念,提高认识,还是需要多样化的落地模式,尊重农民“眼见为实”的学习习惯来安排落地模式。而怎样“发挥‘保险+期货’在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中的作用”,那一定是“探索开展‘农业保险+’”。如果“探索构建涵盖财政补贴基本险、商业险和附加险等的农业保险产品体系”是业内看好的一个款,那就使劲往上“+”呀。
  期待“133号意见”之后,有些“花”开出来。
  孙鲁威
  本文来源:中国农网
文章来源:中国农网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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