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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称 江苏省南京丽塔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猪头肉不合格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1/8/13 14:29:38 关注:596 评论: 我要投稿

  2021年8月12日,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9期)。通告显示:天猫丽塔丝食品旗舰店(经营者为江苏省南京丽塔食品有限公司)在天猫(网店)销售的、标称江苏省南京丽塔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猪头肉(肉制品),经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检验发现,其中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南京丽塔食品有限公司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查明,该公司共生产该批次不合格产品30袋,共计24公斤,货值477.58元,已销售29袋,库存1袋。不合格原因主要为在封箱运输过程未采取冷藏保存措施,导致其环境温度超过储存温度要求。当事人生产经营微生物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当地监管部门决定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257.58元、罚款10000.42元的行政处罚。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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