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省展开收储 四川力度最大!但全国一轮收储量不足消费量的0.4%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1/9/19 21:37:03 关注:125 评论: 我要投稿
|
|
第二轮第一批收储工作即将开始,全国多地陆续出台政策,着力推动生猪稳产稳供稳价;在这其中,四川或许是那个猪价最低、猪粮比最低,亏损情况最严重,收储力度也较大,扶持政策最给力的地区了。然而,每一轮的收储总量多维持在10-20万吨水平,这相较于我国4000-6000万吨的年猪肉消费非常有限。
猪粮比是衡量我国生猪养殖行业利润的关键指标,一般认为猪粮比值跌破5.5,意味着行业面临普遍亏损,我们跟踪到目前的猪粮比价已经跌至4.51,这不仅5年同期的最低水平,也是行业近几年面临的最为明显的深度亏损之一。
早在8月底,发改委就表示,近期猪粮比价在5:1-6:1之间,处于过度下跌二级预警区间,将会同有关部门再次启动年内中央猪肉储备收储工作。但直至半个月后,才有了最新的进展。根据发改委监测的数据,6月第四周,全国猪粮比价首度跌破5:1,跌至4.9:1,触发猪价过度下跌一级预警,这也是7月第一轮收储快速启动的直接原因。此后猪价有所回升,猪粮比价也快速回升至5:1以上,截至目前,猪粮比价在5:1-6:1区间已经持续11周,仍在猪价过度下跌二级预警区间。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彭绍宗9月16日表示,针对生猪价格持续偏低的情况,7月份国家发改委会同商务部、财政部等有关部门挂牌收储5万吨猪肉储备,近日已启动年内第二轮收储工作,此轮收储持续时间会更长、规模会更大,第二轮第一批收储工作即将开始。同时,国家发改委积极督促指导各地同步收储,形成调控合力。
根据国家发改委初步统计汇总,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安徽、湖北、湖南、广东、海南、四川、西藏、陕西等地已开展收储工作,内蒙古、吉林、福建、广东、重庆、四川、贵州、西藏、甘肃等地计划于9月份继续收储,其他地方将在四季度进一步开展收储工作。各地初步计划收储总数量明显增加,收储力度明显加大。
此外,全国多地还陆续出台政策,着力推动生猪稳产稳供稳价。
四川连续九周处于一级预警 收储力度属国内最大那么,而在这其中,四川或许是那个猪价最低、猪粮比最低,亏损情况最严重,收储力度也较大,扶持政策最给力的地区了!
据四川省发改委发布,据省价格监测局监测,本周(9月16日)全省生猪价格继续小幅下降。玉米和饲料价格稳定。其中:全省生猪均价725元/50千克,较上周下降12元/50千克,降幅1.52%;玉米均价3.14元/千克,饲料均价3.86元/千克,均与上周持平。全省平均猪粮比为4.63:1,较上周下降0.07个点。四川猪粮比价已经连续9周低于5:1。
9月13日,四川省发改委等5部门联合印发了2021年版的《四川省生猪猪肉市场价格调控预案》,与今年6月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完善政府猪肉储备调节机制 做好猪肉市场保供稳价工作预案》接轨,也将猪粮比低于5:1设定为猪价过度下跌一级预警的信号。同时,四川省发改委发布一级预警,省级已启动5000吨冻猪肉储备收储,各市(州)也同步开展政府储备收储相关工作。
收储量不足0.4%,并不能逆转养殖周期
而受“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近日已启动年内第二轮猪肉收储工作,此轮收储持续时间会更长、规模会更大,第二轮第一批收储工作即将开始”消息的带动,日内生猪期货主力合约收涨1.8%,收盘价较日内低点上涨700元/吨。我们认为中央储备托市收购将对目前的行业悲观情绪起到明显的缓和作用,“收储持续时间会更长、规模会更大”的表述将强化生猪价格短期下行幅度有限的预期。
然而,回顾过去10年我国曾开展过6次对生猪市场的托市收储,每一轮的收储总量却十分有限。(考虑到2019年的收储源自于非瘟影响恐慌抛售的影响不具备代表性,下图重点列举了2009年至2014年间的5次收储。)图片
我们可以发现,收储并不能逆转生猪养殖的周期,从长期上看,高强度的收储或进一步延缓国内生猪产能向下调整的时间,在过去的收储结束之后,生猪价格多呈现二次探底。托市收储政策的影响可以理解将价格压力向后平移,有效缓解近期大幅下跌的压力的同时,也延长了后期生猪价格底部震荡的时间。
而且,每一轮的收储总量多维持在10-20万吨水平,这相较于我国4000-6000万吨的年猪肉消费非常有限。
|
|
文章来源:国际畜牧网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大 中 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