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生猪存栏位列全省第一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1/11/24 15:34:43 关注:187 评论: 我要投稿
|
|
11月23日,菏泽市畜牧服务中心主任张西民带领相关科室负责人做客“政务服务热线”,对菏泽市生猪稳产保供、惠农政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等情况进行详细介绍,并现场接听群众来电,回答群众提出的问题。
年出栏500头以上的猪场,全部纳入补助范围
张西民在做客“政务服务热线”时介绍,市畜牧服务中心加快落实贷款贴息、标准化改扩建等系列扶持政策,协调做好贷款担保、建设用地审批等工作,对年出栏5000头以上的大型猪场项目实行环评告知承诺制、小规模猪场实行备案制,继续优化调整禁养区划定。将年出栏500头以上的猪场全部纳入补助范围,解决畜牧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实际问题,调动养猪积极性。立足菏泽实际发展生猪生产,引入牧原、汉世伟、新希望六和等全国养猪龙头企业,新建万头猪场项目19个,扩建生猪规模场95个。今年前三季度,全市生猪存栏331.5万头,完成2021年任务目标的100.15%,位列全省第一位。
“作为传统畜牧大市,肉牛、肉羊、生猪、蛋鸡等优势产业一直稳居全省前列,肉鸭、奶牛等薄弱产业迅速成为后起之秀,产业链条日趋完善,产业集群优势显现。”张西民说,该中心还积极鼓励畜牧企业提升产品质量、增强品牌意识,根据消费者需求、市场趋势做好设备技改提升、工艺流程再造,不断提升优势产能。另外,坚持高质量发展主线,严守生态红线,筑牢安全底线,实现可持续发展。推动“粮改饲”工作,推进种养结合的农业结构调整。加快构建“粮经饲”统筹、“种养加”一体、农牧循环的现代畜牧产业体系,全面推进草牧业发展。2021年落实粮改饲项目资金1769万元,完成青贮玉米收储31.99万吨,推广粮改饲面积13.35万亩,提高了养殖效益,促进了产业结构调整;治理畜禽养殖污染,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今年前三季度,全市1660家畜禽规模养殖场全部配套建设了粪污处理设施,配建率达到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9.37%;着力做好强制免疫、产地检疫、屠宰检疫、疫情监测和消毒灭源等各项综合防控措施,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目标任务。截至10月31日,共调拨使用各类疫苗1.27亿ml,免疫各类畜禽1.51亿头(只、羽)次,切实做到了“应免尽免,不留空档”的目标要求,确保了全市没有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公共卫生安全事件。完善联防联控协调机制,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取得实效;“先打后补”有序开展,推动动物疫病由稳定控制向净化消灭转变。
规模场、专业户和散养户以设计的畜禽出栏规模或存栏规模界定如何界定畜禽规模养殖场、养殖专业户和散养户是广大养殖户较为关注的问题。据悉,规模场、专业户和散养户是以设计的畜禽出栏规模或存栏规模界定的,肉牛、肉羊、生猪、肉鸡、肉鸭等以肉食为主要生产目的的畜种多以设计年出栏量界定,奶牛、蛋鸡、蛋鸭、兔等以奶、蛋、皮毛为主要生产目的的畜种多以设计存栏量界定。
畜禽规模养殖场。省定畜禽规模养殖场标准:包括生猪、奶牛、肉鸡、蛋鸡、肉牛、肉羊、肉鸭、蛋鸭、兔9大畜种。生猪年出栏≧500头、奶牛存栏≧100头、肉鸡年出栏≧40000只、蛋鸡存栏≧10000只、肉牛年出栏≧100头、肉羊年出栏≧500只、肉鸭年出栏≧50000只、蛋鸭存栏≧10000只、兔存栏≧3000只。
畜禽养殖专业户。专业户标准参照鲁牧畜科发〔2017〕11 号文件:50头<生猪年出栏量<500头、5头<奶牛存栏量<100头、2000只<肉鸡年出栏量<40000只、2000只<肉鸭年出栏量<50000只、500只<蛋鸡/蛋鸭存栏量<10000只、10头<肉牛年出栏量<100头、50只<羊年出栏量<500只、300只<兔存栏量<3000只。
散养户。养殖规模在专业户以下的为散养户。(菏泽日报记者 敏静)
|
|
文章来源:菏泽日报记者 敏静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大 中 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