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一刀切”!全国人大代表对冷链食品防疫管控提出6大建议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2/3/11 23:09:20 关注:371 评论: 我要投稿
|
|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等部门近期印发《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文件明确提出“不得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政策要求基础上擅自增加对服务业的疫情防控措施”。
自疫情以来,冷链食品防疫”一刀切”等问题困扰行业已久,故此消息一出,许多连锁零售和餐饮企业纷纷表示支持。
目前,个别地方执行“一刀切”政策,直接不允许销售使用进口冷链食品。甚至有些地区会对进口冷链食品进行重复的消毒和检测。此外,防疫文件中经常出现的“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其定义边界不清晰。
对此,全国人大代表、步步高集团董事长王填,全国政协委员、合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洪明基都提出了对冷链食品进行科学精准防疫管控的建议:
第一:
要求各地严格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的“两个指南”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若干政策”执行,不得加码要求,不得扩大执行范围。与上述精神相违背的进口冷链食品防控要求应该立刻停止执行。
第二:
进口冷链食品防控要求应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各地要及时将相关冷链食品防控政策发布在官方渠道,让企业能够第一时间获取并知晓。
第三:
取消对零售和餐饮终端门店的“三专”要求(专用通道进货、专区存放、专区售卖进口冷链食品)。
第四:
全国互认各地监管仓进口冷链食品预防性消毒与核酸检测结果和相关证明文件。只要进了一地的监管仓,有相关的证明文件,该批次进口冷链食品即应允许全国正常流动和使用。
第五:
进一步明确“进口冷链食品”的概念和所辖范围,不得随意扩大管控范围。
第六:
精准定义“冷链食品从业人员”的范围。监管部门应该将管控重点放在“两个指南”提出的“重点场所”的“高风险岗位”,不得将一般销售或使用进口冷链食品的商超、便利店、餐饮门店的员工纳入“冷链食品从业人员”范围进行特殊管控。
来源:冻品行情整理
|
|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大 中 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