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南陵11人制售注水牛肉被判刑 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11人均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从事相关职业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2/5/12 15:33:29 关注:555 评论: 我要投稿
|
|
本报讯 (记者 周瑞平 通讯员 胡圣洁)不法商户在屠宰前分次给活牛灌胃注水,以增加牛肉重量,随后将注水牛肉运往菜市场销售,47天销售金额达209万余元。近日,安徽省南陵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陆某等11名被告人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分别被判处二年六个月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违法所得予以追缴,同时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从事肉类生产、销售相关职业。
法院经审理查明,陆某等人分别系南陵县籍山镇三个菜市场牛肉经营户。为减轻销售压力、降低费用,陆某等人从外地购进活牛回南陵县屠宰,供牛肉给各自摊位销售。为获取更多利润,陆某等人决定在宰杀前给牛注水,然后将注水牛肉销售到市场。2021年3月5日,经陆某的弟弟安排,由被告人刘某在其租用的铜陵市某养殖公司内,采用将水管从牛鼻插入牛胃的方式,向活牛体内强行灌注自来水,增加牛肉重量后再进行屠宰。所生产的注水牛肉运至南陵县后,在各被告人的摊位上进行销售,销售金额分别为33万元至19万元不等,47天销售金额合计达209万余元。
法院认为,陆某等11名被告人为谋取非法利益,在屠宰前向活体牛灌水,增加牛肉重量,屠宰后进行销售,以次充好,其行为均已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根据11名被告人各自参与销售的金额不同、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大小,结合自首、坦白、认罪认罚、退赃等情节,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周瑞平 胡圣洁)(人民法院报)
|
|
文章来源:人民法院报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大 中 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