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三季度部级跟踪检验不合格非生物制品类兽药产品汇总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2/12/23 18:58:41 关注:1224 评论: 我要投稿
|
|
序号
|
抽检环节
|
产品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生产批号
|
不合格项目
|
检验单位
(简称)
|
备注
|
1
|
生产环节
|
板蓝根注射液
|
山东济兴制药有限公司
|
山东济兴制药有限公司
|
20210601
|
含量测定[含(R,S)-告依春0.006mg/ml,限度为不得少于0.010mg/ml]
|
辽宁中心
|
“辽宁中心”为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简称。其他检验单位也均为相关检验机构简称
|
2
|
生产环节
|
盐酸林可霉素
注射液
|
湖南威亚牧业科技有限公司
|
湖南威亚牧业科技有限公司
|
20211106
|
检查(可见异物不符合规定)、含量测定(含量为标示量的为43.2%)
|
辽宁中心
|
|
3
|
生产环节
|
盐酸林可霉素
注射液
|
湖南威亚牧业科技有限公司
|
湖南威亚牧业科技有限公司
|
20220516
|
检查(检出非处方成分安乃近)
|
辽宁中心
|
|
4
|
生产环节
|
辛硫磷溶液
(水产用)
|
湖南威亚牧业科技有限公司
|
湖南威亚牧业科技有限公司
|
20220503
|
含量测定(含量为标示量的53.9%)
|
辽宁中心
|
|
5
|
生产环节
|
硫酸庆大霉素
注射液
|
湖南威亚牧业科技有限公司
|
湖南威亚牧业科技有限公司
|
20220330
|
检查(检出非处方成分水杨酸)
|
辽宁中心
|
|
6
|
生产环节
|
乙酰甲喹注射液
|
湖南威亚牧业科技有限公司
|
湖南威亚牧业科技有限公司
|
20220515
|
检查(检出非处方成分水杨酸)
|
辽宁中心
|
|
7
|
生产环节
|
板蓝根注射液
|
湖南威亚牧业科技有限公司
|
湖南威亚牧业科技有限公司
|
20220215
|
鉴别(未检出L-脯氨酸、精氨酸、亮氨酸)、含量测定(未检出待测组分)
|
辽宁中心
|
|
8
|
生产环节
|
复方磺胺间甲氧嘧啶钠注射液
|
湖南威亚牧业科技有限公司
|
湖南威亚牧业科技有限公司
|
20220416
|
含量测定(含磺胺间甲氧嘧啶钠为标示量的66.0%,含甲氧苄啶为标示量的69.6%)
|
辽宁中心
|
|
9
|
生产环节
|
鱼腥草注射液
|
湖南泰丰动物药业有限公司
|
湖南泰丰动物药业有限公司
|
21041001
|
检查(可见异物不符合规定)
|
中监所
|
|
10
|
生产环节
|
鱼腥草注射液
|
湖南泰丰动物药业有限公司
|
湖南泰丰动物药业有限公司
|
21032301
|
检查(可见异物不符合规定)
|
中监所
|
|
11
|
生产环节
|
七清败毒颗粒
|
广东高山动物药业有限公司
|
广东高山动物药业有限公司
|
20220216
|
鉴别(鉴别3未检出靛蓝和靛玉红)
|
中监所
|
|
12
|
生产环节
|
荆防败毒散
|
广东高山动物药业有限公司
|
广东高山动物药业有限公司
|
20220210
|
鉴别(鉴别1未检出荆芥、防风、枳壳、甘草的显微特征;鉴别2未检出防风)
|
中监所
|
|
13
|
生产环节
|
阿莫西林
可溶性粉
|
揭阳市龙阳动物药业有限公司
|
揭阳市龙阳动物药业
有限公司
|
20220201
|
检查(外观均匀度不符合规定)、含量测定(含量为标示量的85.5%)
|
中监所
|
|
14
|
生产环节
|
磷酸泰乐菌素
预混剂
|
广州南方动物保健科技
有限公司
|
广州南方动物保健科技
有限公司
|
22021901
|
检查(泰乐菌素组分不符合规定)
|
中监所
|
|
15
|
生产环节
|
磷酸泰乐菌素
预混剂
|
广州南方动物保健科技
有限公司
|
广州南方动物保健科技
有限公司
|
22021701
|
检查(泰乐菌素组分不符合规定)
|
中监所
|
|
16
|
生产环节
|
双黄连注射液
|
广东万士达动物药业有限公司
|
广东万士达动物药业
有限公司
|
20220201
|
鉴别(鉴别1未检出绿原酸)、检查(可见异物不符合规定)
|
中监所
|
|
17
|
生产环节
|
注射用
头孢噻呋钠
|
广西盛邦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广西盛邦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20211001
|
含量测定(按无水物计算,含头孢噻呋79.8%)
|
河南所
|
|
18
|
生产环节
|
盐酸林可霉素
注射液
|
四川成邦药业有限公司
|
四川成邦药业有限公司
|
20220401
|
检查(可见异物不符合规定)
|
中监所
|
|
19
|
生产环节
|
柴胡注射液
|
四川成邦药业有限公司
|
四川成邦药业有限公司
|
20220401
|
检查(可见异物不符合规定)
|
中监所
|
|
|
|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大 中 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