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食品谈判”结果:继续涨价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3/3/4 9:10:17 关注:267 评论: 我要投稿
|
|
【欧洲时报来米、贾言编译】法新社3月2日报道,法国大型零售商和食品加工行业经过三个月谈判达成的协议显示,食品价格将继续上涨。
法国商业零售业联合会(FCD)和食品加工业代表最终确定,零售商向供货商支付的批发价格将上涨10%左右。经济部长勒梅尔3月2日在巴黎农业沙龙对此表示:“如今的所有涨价,无论涉及什么产品,对法国人来说都是难以承受的。”
法国统计与经济局(Insee)的数据显示,截至今年2月,法国食品价格在一年内上涨了14.5%。法国人的消费力因此暴跌。
“特别艰难”的谈判
国家食品工业协会(Ania)称,一年一度的价格谈判在今年特别艰难。在谈判结束前24小时,即2月28日晚上,只有70%的食品制造商与分销商客户签署了合同。
食品工业协会主席安德烈(Jean-Philippe André)在3月1日指出,除非面临失去客户的威胁,否则食品加工企业会坚持到最后一刻才签署协议。
食品加工企业获得的价格上涨的确切数字将在未来几天揭晓,食品工业协会称,制造商要求“10-12%”来转嫁生产成本的激增。
System U连锁超市的首席执行官Dominique Schelcher在2月27日指出:“制造商实际想让我们多支付15%。”商业零售业联合会主席克里塞尔(Jacques Creyssel)称:“一些跨国食品加工企业很晚才开始跟超市谈判,他们希望利用通货膨胀形势,让超市支付高达20%的涨价。”
制造商企消化2022年通胀
在2022年的谈判中,制造商获得了大约3%的价格增长,然而受俄乌战争影响,一年间通货膨胀率飙升。制造商难以支付农业原材料、包装、天然气和电力的成本。
乳制品巨头Lactalis的发言人Christophe Piedno?l对媒体承认:“我们的要求比往年更高”,以向养殖户支付更高的费用。
在上周末开幕的农业展上,马克龙总统呼吁超市“分担责任”,他认为农业食品行业“近年来已经做出了相当大的努力”。
农业经营者工会联合会(FNSEA)猛烈抨击某些拒绝支付“公平价格”的超市,称这将阻止农民靠他们的工作谋生。超市方面则谴责生产成本缺乏透明度和制造商要求的“不切实际”。
政府将采取措施
零售业协会承认,超市无法独自承担增加的费用,不得不将其转嫁给消费者。
经济部长勒梅尔表示,为缓解对家庭预算的冲击,政府正在与谈判双方进行讨论,希望在3月中旬之前设立一个支持系统。
勒梅尔保证,在食品价格方面,三月份不会出现“大涨价”的现象。他声称“确信”在未来几天将达成一项集体协议。
在可能采取的措施中,包括中小企业部长级代表格雷瓜尔(Olivia Grégoire)提出的“抗通胀篮子”(un panier-inflation),以保障民众有能力购买生活必需品。
食品涨价速度首次快于能源
据BFMTV电视台报道,在法国,食品价格的上涨速度首次快于能源。根据法国国家统计局(INSEE)公布的2月份数据,2月份同比增幅达到14.5%。而1月和去年12月还只有13.2%和12.1%。如今,日常生活用品价格上涨在很大程度上推高了法国的通胀率,而不再是燃油、天然气和电力。
但也正是因为天然气价格和电价的大幅上涨,导致食品价格更贵。农民不得不需要为购买由大量天然气生产的化肥支付更多费用。除了需要支付更多费用购买原材料之外,工业企业还被迫大幅上调价格用于保存和包装(玻璃、塑料、纸张)供给分销商的产品。事实上,生产企业上调价格最终会波及法国人的购物篮,只是根据不同行业,所需时间长短不一。
邻国也没能逃过这一劫
没有国家能逃过这一劫。法国邻国食品价格也比一年前高了很多。在德国,德国联邦统计局(Destatis)估计,12个月间食品价格上涨幅度超过20%。在英国,食品价格上涨幅度也高于法国水平: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最新数据,涨幅高达16.8%。
|
|
文章来源:欧洲时报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大 中 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