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频道
产经·企业  曝 光 台  本网动态  现代畜牧舆情  
当前位置:首页产经·企业中国畜牧 → 文章内容

注意!企业未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将被处罚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3/4/2 22:27:38 关注:324 评论: 我要投稿

双汇—世界领先的肉类供应商
  “3·15”期间,各地食品生产流通安全方面频频“爆雷”,为守护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近日,义乌市市场监管局加大监管力度,对一企业开出未落实食品安全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
  “由于你单位经多次指导仍长期未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现决定对你单位予以警告处罚。”在赤岸镇工业园区内,赤岸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对一家销售淀粉的企业开出警告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该企业限期整改违法行为。
  法规速递
  2022年11月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正式施行,其中第十八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未按规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或未按责任制要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的,市场监管部门可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现在全国各地都已有相关的处罚案例,我们也希望通过这些案例警醒企业,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共同维护食品安全。”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副科长吴依达告诉记者,新法规的出台将进一步倒逼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做到任务清晰、责任到人、监管细化可溯源,能够有效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据了解,《规定》要求企业要设立食品安全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三类人”,做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三件事”,记好《每日食品安全检查记录》《每周食品安全排查治理报告》《每月食品安全调度会议纪要》“三本账”。目前,浙江已上线“浙食链”和“众食安企业端”APP,企业可直接通过平台在线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实施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
文章来源:义乌市场监管     文章作者:赤岸所 杜炜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
加拿大对食品安全法案展开评议2024/4/28 18:19:43
新疆霍城县召开2023年度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表彰大会2024/4/28 12:40:33
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吴承丙在临沂市调研校园食品安全工作2024/4/28 12:37:52
“五一”假期食品安全消费提示(2024年第6号)2024/4/26 18:19:24
2023-2024年度全球食品安全与健康十大研究热点发布2024/4/26 18:16:49
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2024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2024/4/26 18:11:26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您可能感兴趣的产品更多>>

版权所有 现代畜牧网 Copyright©2000-2023 cvo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0426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