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频道
产经·企业  曝 光 台  本网动态  现代畜牧舆情  
当前位置:首页产经·企业中国畜牧 → 文章内容

我国拟立法保障粮食安全 饲草饲料生产纳入耕地种植用途管控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3/6/28 8:38:51 关注:252 评论: 我要投稿

双汇—世界领先的肉类供应商
  6月26日在京举行的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粮食安全保障法草案首次提请审议。该草案聚焦耕地保护和粮食生产、储备、流通、加工等环节以及粮食应急、节约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
  粮食安全保障法草案共11章69条,包括总则、耕地保护、粮食生产、粮食储备、粮食流通、粮食加工、粮食应急、粮食节约、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粮食安全保障法草案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立足我国国情、粮情,着力构建系统完善的粮食安全保障制度体系。同时,该草案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提高防范和抵御粮食安全风险能力,保障粮食有效供给,确保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另外,粮食安全保障法草案深入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粮食安全领域改革成果,将经实践检验成熟的政策措施和制度成果转化为法律规范。
  坚持党的领导。按照在法律法规中落实党的领导要求,粮食安全保障法草案第二条明确规定国家粮食安全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实施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撑的国家粮食安全战略。
  加强耕地保护。粮食安全保障法草案第二章专设“耕地保护”一章,规定划定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严格保护耕地;建立耕地保护补偿制度,调动耕地保护责任主体保护耕地的积极性;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补充与所占用耕地数量相等、质量相当、产能不降的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确需将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的,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产能不降的耕地;加强耕地种植用途管控,耕地应当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耕地质量。
  加强粮食生产能力建设。粮食安全保障法草案第三章规定,建设国家农业种质资源库,建立种子储备制度;鼓励推广普及粮食生产机械化技术;加强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以及粮食生产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粮食主产区、主销区、产销平衡区都应当保面积、保产量;健全粮食生产者收益保障机制,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和粮食价格形成机制,保护粮食生产者的种粮积极性;健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完善对粮食主产区和产粮大县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完善粮食储备体制机制。粮食安全保障法草案第四章规定,建立政府粮食储备体系,科学确定政府粮食储备规模、结构和布局,确保数量和质量安全;承储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确保政府粮食储备安全并符合标准;政府粮食储备的收购、销售、轮换、动用等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进行全过程记录;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指导规模以上粮食加工企业建立企业社会责任储备,鼓励相关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自主储粮;加强粮食储备基础设施及质量检验能力建设。
  加强粮食流通管理。粮食安全保障法草案第五章规定,加强对粮食市场的管理和调控,保持全国粮食供求总量基本平衡和市场基本稳定;加强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和保护,不得侵占、损毁、擅自拆除或者迁移,不得擅自改变其用途;加强粮食流通信息管理,粮食经营者应当建立粮食经营台账;粮食供求关系和价格显著变化或者有可能显著变化时,可采取发布粮食市场信息、实行政策性粮食收储和销售等市场调控措施。
  保障粮食加工能力。粮食安全保障法草案第六章规定,优化粮食加工结构,优先保障口粮加工,饲料用粮、工业用粮加工应当服从口粮保障;科学布局粮食加工业,确保区域粮食加工能力;鼓励产销合作,稳定产销关系,促进区域粮食供求平衡。
  强化粮食应急保障能力建设。粮食安全保障法草案第七章规定,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粮食应急管理体制,加强粮食应急体系建设,健全粮食应急网络,制定粮食应急预案;建立粮食市场异常波动报告制度,在出现粮食应急状态时,及时启动应急响应,采取政策性粮食销售、组织投放储备粮食、增设应急供应网点等措施。
  全链条规范粮食节约减损。粮食安全保障法草案第八章规定,有关部门依照职责做好粮食生产、储备、流通、加工、消费等环节的粮食节约工作;禁止故意毁坏粮食作物青苗;粮食生产者加强粮食作物生长期保护和生产作业管理;鼓励粮食经营者运用先进、高效的粮食储存、运输、加工设施设备,减少粮食损失损耗;食品生产经营者引导消费者合理消费,公民个人和家庭树立文明、健康、理性、绿色的消费理念;加强节粮减损技术保障,推广应用粮食适度加工技术和节粮减损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
  健全粮食安全保障责任机制。粮食安全保障法草案第九章规定部门监管职责和监测预警、质量安全管理、监督检查、责任制考核、信用体系建设等制度措施。
  此外,粮食安全保障法草案还对违反本法的行为规定相应的法律责任,并与土地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安全、反食品浪费、安全生产等法律及行政法规进行衔接。
  来源:农民日报
文章来源:农民日报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
棉副产品全混合发酵饲料工艺参数优化2024/4/28 8:52:45
2024年3月全国饲料市场供需及进出口形势报告2024/4/26 21:25:16
2024年3月全国饲料市场供需及进出口形势报告2024/4/26 19:25:16
中国饲料行业发展现状及趋势展望2024/4/26 15:32:38
2024年3月份福建省饲料生产形势2024/4/26 14:12:47
中国饲料行业发展现状及趋势展望2024/4/26 13:32:38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您可能感兴趣的产品更多>>

版权所有 现代畜牧网 Copyright©2000-2023 cvo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0426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