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政府出台政策落实新型畜牧产业体系建设专项补助资金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3/3/29 10:55:37 关注:388 评论: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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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新型畜牧产业体系建设,鼓励引导新型合作组织发展,温州市政府决定设立温州市新型畜牧产业体系建设以资代补专项资金,并于近日出台《温州市新型畜牧产业体系建设以奖代补专项资金实施细则(试行)》。
《细则》明确,为了鼓励和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商业企业、畜牧专业合作社等领办或参与,引导养殖场(户)以资金、技术、畜禽、设施设备、养殖权等多种要素作为股份,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安全共保、生态共护”的机制组建新型畜牧产业合作组织,由市财政安排与畜牧产业发展需要预算安排畜牧产业专项资金,对依法经营、具备较大生产规模、经省、市畜牧兽医部门认定为新型畜牧产业合作组织的专业合作社进行补助。
《细则》对项目补助标准作了具体规定,其中:确定新型产业组织每个补助10-20万元,用于成立为农服务类担保公司、专业风险基金或新型融资服务平台,组建动物诊疗、防疫服务组织,注册商标品牌并获地级以上荣誉,设立或参股屠宰、动物产品加工厂,配置独立冷链设备设施,统一成立门店或实现“农超对接”,成功创建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规模畜禽养殖示范场;新型良种繁育体系每个补助5-15万元,用于合作组织从事地方优良品种保种、利用、开发及从事人工授精服务;新型生态循环体系每个补助5-15万元,用于合作组织内部统一开展畜禽排泄物资源化综合利用或成立沼渣沼液配送系统,统一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创立农牧结合畜禽生态养殖场;新型信息装备体系每个补助5-15万元,用于合作组织统一组织制作宣传片或在新闻媒体上进行专门宣传,引进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要求该大学生在合作社内工作一年以上),配置自动喂料系统或其它新型畜牧机械、统一设置数字化信息平台;新型安全监管体系每个补助5-10万元,用于合作组织内部建立饲料加工厂或与饲料加工厂联营统一实现散装配送,统一在饲料质量安全监测点开展监测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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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现代畜牧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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