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身份证”的鸡蛋 首届南京蛋鸡产业联盟揭牌成立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3/11/26 18:28:50 关注:206 评论: 我要投稿
|
|
为进一步推动南京蛋鸡产业融合发展,11 月 24日下午,“科金兴农服务日”系列活动暨南京蛋鸡产业联盟成立大会隆重召开。活动现场达成合作意向10多个,内容涉及种禽、饲料营养、智能设施、销售服务、金融支持等,涉及金额近5000万元。
省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孙翔,市农业农村局党委书记、局长张屹,行业专家学者,市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区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同志,金融机构、行业协会及蛋鸡产业联盟成员单位代表出席活动。
据了解,蛋鸡产业是江苏现代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全省产量全国居前,良繁体系健全,规模养殖发达。其中南京市蛋鸡规模养殖比例高达99.9%,层叠式笼养比例超90%,清洁蛋比例达30%,功能蛋占比达10%,均位居全省第一,涌现出禄口禽业、春神农业等一批现代化企业。
近年来,南京蛋鸡产业紧紧围绕科技创新和智能应用,产业标准化、自动化、智能化水平不断提升。目前南京市拥有涉蛋鸡产业的省、市等各级农业龙头企业7家,开发鸡蛋产品(功能蛋品)达15个种类,打造知名蛋品品牌20多个,产品销售遍布大型商超、社区及零售市场,极大丰富了市民“菜篮子”供应。
会上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孙翔、市农业农村局局长张屹共同为南京蛋鸡产业联盟揭牌。孙翔副厅长指出,“科金兴农服务日”系列活动是南京市农业农村局精心打造的多方交流、资源对接、合作共享的服务平台,为农业经营主体提供精准、高效的服务,助力南京都市现代农业全产业链发展。
同时,孙翔副厅长对南京蛋鸡产业联盟的成立给予高度评价,表示南京蛋鸡产业联盟,是苏南首家定位于蛋鸡产业、服务于养殖企业的非盈利组织机构。联盟的成立,对于带动全省蛋鸡产业领域相关企业、协会、高校、科研机构,搭建产、学、研、用的服务平台,推动全省蛋鸡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的引领示范效应。
活动当天,开展了“六朝蛋鲜”亮码行动启动,发布了南京地产鸡蛋集体商标“六朝蛋鲜”,解读了“六朝蛋鲜”鸡蛋标准及鸡蛋编码规则。首届南京蛋鸡产业联盟理事长陈贤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希望通过统一质量码的使用,加强产品质量管控,以及全程可追溯来源。不仅让品质得到保证,市民消费起来更放心,吃起来也更安心。”
活动现场还开展了供需对接,采用企业推介与现场洽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使得活动更活泼、更有创意,7家单位进行了产品、服务、技术方面的宣传推介。同时为保证供需双方得到最佳的互动交流,活动现场共分为15组开展沟通。达成合作意向10多个,内容涉及种禽、饲料营养、智能设施、销售服务、金融支持等,涉及金额近5000万元。
此外,紫金农商银行给予南京蛋鸡产业联盟成员单位整体授信1亿元。科技服务、产销对接合作协议的签订,进一步拓展南京蛋鸡产业链销售渠道和合作空间,促进产业链融合发展。
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同志表示,南京以推动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为首要任务,以加快推进农业全链条升级为目标,以强链补链延链为方向,以全面增强农业的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牵引,以此次蛋鸡产业联盟成立为契机,围绕产业融合发展要求,狠抓关键环节,夯实产业发展基础;加快提质增效,增强产业发展韧性;坚持创新发展,提升产业发展内涵,积极打造具有南京都市农业特色的现代蛋鸡产业高质量发展之路。
|
|
文章来源:凤凰网江苏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大 中 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