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亿股过户!正邦终易主!鲍洪星及其亲属担任董事,“新正邦集团”成立!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3/12/13 19:40:49 关注:213 评论: 我要投稿
|
|
正邦过户14亿股股票,双胞胎成其最大股东!
鲍洪星入主正邦
2023年12月12日,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正邦”)发布多则公告,合计超24亿股转增股票已过户给重整投资人,并将提前进行董事会换届,提名鲍洪星先生、华涛女士、华磊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曹小秋先生、杨慧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前情回顾:还债25.5亿!双胞胎欲借正邦4年上市,承诺三年内出栏1200万头!;连续四天涨停、10亿合作、11家意向投资人…正邦有望回血?)此前,鲍洪星表示,双胞胎集团将落实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高质量发展,专注主业做大做优做强,力争2023年销售收入突破千亿元大关,还将进一步发挥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为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贡献力量。
董事会简历 :
一、鲍洪星先生,196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现任江西双胞胎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双胞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曾获评农业部全国饲料办“改革开放30年推动饲料工业发展的十大开拓人”、江西省十大经济人物称号。
二、华涛女士,1969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新加坡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现任江西双胞胎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双胞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曾任双胞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中心总经理、总监。其配偶鲍洪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其兄长华磊先生同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除此之外, 华涛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华磊先生,1962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现任江西双胞胎农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双胞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总裁,曾任双胞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发展中心总裁、 总经理、总监。
四、曹小秋先生,中国国籍,无国外永久居留权,1961年9月出生,会计学教授,博士。江西省会计学会副秘书长,1999年7月至2008年7月任南昌大学会计系副主任、主任,2008年7月至2017年3月任南昌大学计财处处长,2017年3月至2019年5月任南昌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2019年5月至2021年12月任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总会计师。2010年至2016年任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月13日起再次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五、杨慧女士,中国国籍,无国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2月出生,二级教授, 博士生导师。1990年1月至2021年4月历任江西财经大学工商学院教研室副主任、工商学院副院长、MBA学院院长、博士后管理办公室主任、国际学院院长,2021年4月至今任江西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师。2001年至今任江西省生产力学会常务理事,2005 年至今任中国高校市场学研究会常务理事。2010年至2013年任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6月6日起再次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双胞胎成为正邦最大股东
2023 年12 月11日,*ST正邦收到管理人出具的《关于重整投资人股票过户进 展的告知函》,获悉合计2,455,850,000股转增股票已过户至包括产业投资人江西双胞胎农业有限公司(过户股数为1,400,000,000股)在内的重整投资人名下, 剩余694,150,000股转增股票将根据《正邦集团有限公司、江西永联农业控股有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计划》执行进度,过户至新正邦集团(即正邦集团有限公司和江西永联农业控股有限公司以其拥有的抵债资产出资、双胞胎信达联合体及其他投资人以现金方式出资共同设立的合伙企业,工商登记名称为南昌新振邦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目前,正邦已经将14亿股转增股票过户至双胞胎农业名下,自此,双胞胎农业持股数量占转增后正邦总股本的15.06%,成为正邦第一大股东。
|
|
文章来源:农牧前沿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大 中 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