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四川省畜牧业协会向省农业农村厅汇报近期非洲猪瘟疫情发生情况及建议提到,为保障四川区域内生猪产业健康发展和市场供应稳定,应严格调运管理实施时间和范围,2023年12月15日-2024年2月29日,除种猪、仔猪(重量在30公斤及以下且用于育肥)、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无疫区和无疫小区生猪外,四川省外超过30公斤的生猪禁止调入四川育肥。
"当前冬季生猪疫病高发,病毒毒株变异、重组复杂,临床症状不明显,异常猪 CT 值低,隐藏排毒时间长、拔牙难度极高、损失极大。鉴于目前疫情形势异常严竣,发展迅速,运载工具、物流、肉品、人员、空气、水源多途径传播,病毒污染面不断扩大,四川养殖威胁日益扩大。为保障四川区域内生猪产业健康发展和市场供应稳定,特请示如下。
实施时间: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2月29日
调运范围: 除种猪、仔猪(重量在 30 公斤及以下且用 于育肥)、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无疫区和无疫小区生猪外,四川省外超过 30 公斤的生猪禁止调入四川育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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