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高明 加快种业创新成果转化 做大白鸡产业蛋糕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3/12/21 13:15:55 关注:173 评论: 我要投稿
|
|
身披白色羽毛,单冠为红色……日前,第二十二届广东种业大会暨“百千万工程”种业交易中心启动仪式举办,在绿色农业馆的广东种业振兴展区,一群鸡的标本再次让佛山市高明区新广农牧有限公司(下称“新广农牧”)联合相关科研单位研发培育的“广明2号”白羽肉鸡配套系新品种刷足了存在感。
种业是现代农业的“芯片”。自2021年底,“广明2号”通过国家首批白羽肉鸡新品种审定,实现我国白羽肉鸡自主育种“零的突破”后,高明持续落实种业振兴行动和“粤强种芯”工程,全力推进广东省白羽肉鸡种业创新园、高明区新广农牧白羽肉鸡育种研发基地建设,加快“广明2号”创新成果转化。
广东省白羽肉鸡种业创新园工程于11月20日正式投产,这标志着国产自主育种“广明2号”从技术攻关迈向商品化应用的历史性飞跃,是高明乃至广东省畜禽种业发展的里程碑。
加速起飞
“广明2号”明年计划生产推广500万套
鸡肉是世界第一大、我国第二大肉类产品,其中白羽肉鸡在鸡肉消费中已占据半壁江山。中国畜牧业协会副秘书长李景辉表示,预计2030年前后我国的白羽肉鸡屠宰量将达到100亿只,市场需求量将稳定持续上升。
广东省白羽肉鸡种业创新园是全省十大种业创新园之一,总投资2.5亿元,规划有核心育种区、祖代扩繁区以及全进口孵化中心,并配套建设现代化饲料生产区、孵化区、育种区等,同时引入大数据管理平台,实现全程数智化管理和标准化运营,打造“5G+智慧养鸡”新模式,一个人便能管理9000多只鸡。
该园区建成后白羽肉鸡存栏量将达30万羽,每年可提供“广明2号”父母代种苗1200万套,商品代鸡苗3000余万羽,有望打造成为我国白羽肉鸡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新增长极。
11月20日,广东省白羽肉鸡品种推介暨种业创新园竣工投产活动举行,广东省白羽肉鸡种业创新园、新广农牧白羽肉鸡育种研发基地正式揭牌,省白羽肉鸡种业创新园工程竣工投产,满载8万套“广明2号”最新世代鸡苗的货车从高明发向北方市场。
“广明2号”主要生产性能与国外品种持平,在抗病力、肉品质等部分性能优于国外,已推广至辽宁、山东、河南、河北、山西、内蒙古、湖南等地。新广农牧副总经理刘大伟介绍,今年1—11月已累计推广“广明2号”父母代160万套,预计全年可推广200万套。“2024年计划生产推广‘广明2号’父母代500万套左右。”
做优服务
加速推进现代种业振兴
种企是现代种业主体,种企强则种业兴。近年来,高明强化资金、建设用地等各类资源要素保障,全力推进广东省白羽肉鸡种业创新园、高明区新广农牧白羽肉鸡育种研发基地建设。在资金方面,高明先后向省、市争取新广农牧白羽肉鸡育种研发基地建设、选种育种技术攻关、市场推广等相关资金超1700万元。
为攻克“广明2号”白羽肉鸡保种育种和“广明1号”新品种研发工作,高明构建起“企业出题—政府搭桥—机构攻关”模式,推动企业与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续签十年品种联合培育研发合作框架协议,持续攻关生产性能、产品品质、抗病性状等重要指标,不断提升“广明白鸡”系列育种、扩繁能力和良种性能水平。
今年,高明成功入选国家级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区,白羽肉鸡国家种业振兴项目是全区19个农综改革重点项目之一。高明区副区长朱立坚表示,高明区委区政府将持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倾力做好服务保障,为新广农牧等农业企业在种业培育、转型升级、做大做强上提供最好环境、最优服务、最大空间。
高明将加快推进新广农牧白羽肉鸡育种研发基地二期工程建设,打造一个集种质资源区、技术研发区、性能测定区、品种示范区的现代化、标准化、信息化的白羽肉鸡种业产业园,创建“科研院所+种业企业+种业基地”的种业协同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开展科技、资源、技术、人才长期战略合作。
撰文:朱苏娇王缉明
|
|
文章来源:南方日报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大 中 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